董事捲金錢糾紛涉披露兩名人士資料 成首宗被控起底罪案件提堂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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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條例去年十月生效,一名公司董事疑在捲入金錢糾紛後,在社交網站披露兩人的個人資料,他事後被控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為首宗私隱專員公署引用違反起底罪作起訴的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20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相關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葉駿軒,31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在香港,四度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分別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住址、手機電話號碼、職業及其僱主名稱,意圖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顯該披露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件編號:WKCC 163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