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馬死因|輔助隊長官稱初時以為有人仆親 故只派急救站人員到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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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2018年參與渣打馬拉松賽事,期間在跑道上暈倒,送院留醫4日後不治,其死因研訊今(8日)續,在場醫療輔助隊最高負責人作供,他稱當日接報有選手受傷,對方並未提及有人暈倒,故他以為只是「仆親」,只派急救站人員到場。被問到他平日如何判斷應派多少人及帶備甚麼儀器到場,該負責人稱相信急救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又說:「唔夠佢地會再問。」

接報未聞傷者暈倒

醫療輔助隊高五級長官梅海淮稱,2018年1月21日比賽當天,他是駐場醫療輔助隊的最高負責人,他曾接獲田總職員通知有跑手受傷,但沒提及傷者暈倒,他以為只是「受傷仆親」,便派急救站人員到場協助。

醫療輔助隊高五級長官梅海淮稱初時以為傷者只是「仆親」,故只是叫急救站的人員到場。(劉安琪攝)

認同應避免無故移動救護車

對於早前庭上提到,有急救站人員曾要求救護車接載至傷者位置,但救護車指揮官陳建榮卻稱,在未有查詢詳情下,救護車只會接送傷者的指引為由拒絕。梅作供時亦認同陳的說法,並指此舉為避免無故移動救護車,從而延誤其他有需要送院的人士。梅又指,急救站理應可獨立運作,並自行調派急救單車、電單車等協助工作,但他不清楚急救站有否這些工具。

救護車主管要求先請示協調中心

急救站主管江曉輝則指,他當日早上8時10分收到救助電話,聽上去情況比較危急,故他派隊員出發後,立刻走到附近的救護車,向該主管表示遠處有跑手需要協助,希望對方能開車到傷者所在地,並順道接載其隊員。惟救護車主管要求江先請示意外事故協調中心,江聽罷用無線電要求中心派車,但中心回覆指尚未有急救隊隊員接觸到傷者,故不能派出救護車。

城巴主管楊永康稱當日致電協調多次才接通, 對方稱未收到要召救護車的要求。(李慧娜攝)

協調中心稱未收到要召救護車的請求

醫療輔助隊城巴主管楊永康供稱,當日得知有跑手暈倒,已有救護人員在照料及已召救護車後,他便致電意外事故協調中心,卻多次未能接通,至電話接通時,對方卻稱未收到召救護車的請求。楊因而再聯絡現場人士了解事件後再致電中心。楊又承認當時未有留下聯絡,亦忘記曾否自稱「城巴楊sir」。

死者李文德終年50歲,基督教福音機構幹事,2018年1月21日參與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事期間暈倒,之後送院救治,同月24日於東區醫院不治。香港業餘田徑總會及醫療輔助隊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案件編號:CCDI-43/2018(DK)

主要證人供詞及當日比賽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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