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新界南指揮官事件中手指骨折 入稟向港大舊生索償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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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警員制服時,咬斷一名警員的一截手指,當日的衝突事件中,亦有多名警員受傷。杜在去年被裁定襲警等罪成,被判入獄5年半。繼早前被咬斷手指的警員等人入稟向杜索償後,在事件中手指骨骨折的沙田區指揮官梁子健,昨(16日)亦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杜就其傷患要求賠償。

原告梁子健是警隊沙田區指揮官,被告杜啟華。

入稟狀指,事件發生於2019年7月14日晚上,杜於新城市廣場3層的店舖外襲擊梁,令梁受傷及造成損失,因而要求杜賠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根據司法機構的資料,案件已排期於在今年11月29日提訊。

杜因涉及當日的衝突,去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對他人身體施加嚴重傷害和有意圖而傷人等4項罪成,被判入獄5年半。在同一事件中,被杜咬斷一截手指的警員梁啟業及另兩名警員,已於上月入稟向杜索償。

案件編號;DCPI 1968/2022

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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