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不再豁免接種間距 8.31前未打兩針 須提早打第三針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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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今(8日)宣布,11月30日會是新「死線」,如果當日計起11歲以下人士未接種夠兩針、或12歲以上人士未接種夠三針,則不會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資格,無法進入指定處所。據醫務衞生局發言人補充,在新措施下,疫苗的接種間距不再成為豁免理由,換言之,如果在8月31日前未接種第二劑疫苗的人士,已無法趕在死線前打第三針,除非自願提早接種第三針。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批評,相關措施突然,沒有任何預告,認為政府在設立死線前應要給予足夠時間予市民打針,否則未打針的人根本沒有意慾接種,「你要迫人,都要比條路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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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出席疫情記者會時,突宣布訂立11月30日的死線,如果在當日11歲以下人士未接種夠兩針,或12歲以上人十未接種夠三針,則不符合疫苗通行証的資格。(梁鵬威攝)

為確保疫苗成效及減少疫苗接種帶來的風險,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早前訂立新冠疫苗的接種間距,市民須隔一定的時間才可接種下一劑的疫苗。以往市民即使未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的接種疫苗劑量,只要他未相隔夠一定時間可以接種下一劑的疫苗,亦會有豁免可以進入指定處所。

不過,港府今(8日)宣布訂立11月30日的「死線」,疫苗的接種間距不再成為豁免理由。如果在當日11歲以下人士未接種夠兩針,或12歲以上人士未接種夠三針,而又未有染疫及沒有醫生簽發的豁免書,即不符合疫苗通行証的資格。

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早前訂立新冠疫苗的接種間距,市民須隔一定的時間才可接種下一劑的疫苗。(新冠肺炎疫苗網站截圖)

據專家的最新建議,無論接種那種疫苗,第二針與第三針都要相隔至少90日後才可接種,故在新措施下,如果在8月31日前未接種第二劑疫苗的人士,已無法趕在死線前打第三針。

12至17歲想接種三劑復必泰的青少年更是最受影響的一群,其第一針與第二針最少要相隔56日才可接種,而第二針與第三針更要相隔150日,意味著如果其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三針,最遲需要在5月7日接種首劑疫苗及7月2日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醫務衞生局回覆查詢時指,「疫苗通行證」早於2月24日已推行,事實上,「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5月31日起實施後,12歲或以上人士已經須接種至少兩劑疫苗才能符合要求,因此市民有充裕時間在11月30日前接種第三劑疫苗,以符合更新的時間表。同時,政府已增設疫苗接種點,方便市民透過不同渠道接種疫苗。

梁子超認為,相關措施突然,沒有任何預告,認為政府在設立死線前應要給予足夠時間予市民打針。(資料圖片)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批評,相關措施突然,且沒有任何預告。現時隔離死線只有不足三個月,根本沒有時間讓市民完成所有針數,反而會令從未接種疫苗的市民失去誘因打針,「即使明日去打針,都沒有可能在11月30日前完成。你要迫人,都要比條路人行。」

他強調,疫苗的接種間距是有需要,短期內接種多劑疫苗會減少疫苗的功效、心肌炎等風險亦會較高,呼籲市民不要因趕在死線前接種足夠疫苗,而漠視疫苗的接種間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