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疫苗通行證|周六起12歲或以上入境人士須打兩劑疫苗才可獲得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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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網民日前在小紅書發文指,即使未曾接種任何疫苗,只需到抵港後到郵局辦理臨時疫苗通行證後,「零針」也可入食肆等主動核查的表列處所,引起社會譁然。

政府今晚(16日)公布,考慮到本港以外地區已廣泛接種新冠疫苗,加上本港「疫苗通行證」要求將進一步加強,由明(17日,星期六)凌晨零時起,劃一抵港人士的「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除11歲及以下人士外,其他所有來港人士將要求至少接種兩劑疫苗,意味着以往由內地、澳門及台灣來港人士無須接種疫苗也可取得「臨時疫苗通行證」的做法取消,但仍可以入境香港,不過無法進入需要主動核查的表列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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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表示,由9月17日凌晨零時起,所有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完成疫苗接種,一般而言是指兩劑疫苗,才符合要求以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至於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康復人士,他們則須已接種一劑疫苗,方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

健康原因未能打針及11歲或以下暫可豁免

但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人士,亦符合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要求。政府又提到,因考慮到香港以外地區為11歲或以下兒童接種疫苗的安排較成人遲開始,現階段11歲或以下兒童仍可在尚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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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疫苗通行證」原意留時間予抵港人士在港打針

局方指,今年5月為來港人士推出「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當時考慮到從香港以外地區抵港人士,或未能在相關地區接種足夠劑數的疫苗,相關安排是想給有意在香港停留較長時間的抵港人士足夠時間,在本港接種額外劑量疫苗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同時便利短暫停留香港的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進行日常活動。

政府於9月16日晚上公布,由9月17日起劃一抵港人士的「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資料圖片)

無計劃要求內地來港人士必須接種疫苗

當局也解釋,因在國家聯防聯控框架之下,接種疫苗並非跨省/市/區出行的一般要求,亦沒有要求從香港入境內地的人士必須接種疫苗,因此港府未有計劃要求內地來港人士必須接種疫苗,以免窒礙兩地人員正常往來。但隨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劃一要求,從內地抵港的12歲或以上人士,將要接種兩劑疫苗才可達到要求。

政府發言人同樣指出,臨時疫苗通行證旨在為抵港人士提供過渡期,呼籲合資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較長時間,便應在抵港後盡早按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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