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10.1衝突牽手逃被截 辯稱行山未提帶水 官稱荒謬裁暴動罪成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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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情侶在沙田示威衝突牽手逃走時被截,並被搜出身上有頭盔及防毒面具等裝備,從而被控暴動罪名,惟二人卻聲稱當日原本往行山,意外步入示威現場。案件今(6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謝沈智慧指二人說法荒謬兼違反常理,指當時現場猶如戰場,兩人卻稱不知道發生何事,而兩被告聲稱往行山,卻連最必備的清水都未有提及,直指解釋屬天方夜譚,裁定二人罪成,把案押後至11月30日判刑。

男被告謝浩綸(22歲、學生)及女被告熊詩婷(20歲、女、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的交界處附近參與暴動。

2019年10月1日沙田區有示威並演變成軇突。(詳看下圖)

被截時被搜出有頭盔及防毒面罩等

案情指,當日多區有示威衝突,警方在沙田的衝突中展開驅散行動時,見到兩名被告牽着手逃跑,其後雙雙被制服,警員在他們身上搜出頭盔、防毒面罩、手袖、手套及眼罩等物品。兩人均否認參與暴動。

辯稱當日到馬鞍山行山

男被告自辯時稱,當日與女被告到馬鞍山行山,並到朋友家更衣,準備到一食店做兼職,途中遇到示威;女被告則稱她身上搜出的眼罩及手套等裝備,是一個穿反光衣的男子給他們的。

現場如戰場卻稱不知何事

法官裁決時直指男被告聲稱往行山,但大律師要求他列出攜帶的物品時,他卻連清水這一樣行山必須品都未有提及。 此外,兩被告均承認出發前已知有示威,並有大批人在馬路聚集,路上沒有車行駛且滿布雜物,更有火堆發出並有濃煙高聳入雲,他們卻供稱不知道發生何事,便走進了暴動的核心範圍,實在令人難以信服。考慮到兩人的裝備、被捕位置及逃走後的反應,裁定兩名被告暴動罪成。

辯方律師求情稱,事件中沒有警員受傷,也沒有證據顯示2人是「搞手」,冀法庭量刑時考慮。

案件編號:DCCC 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