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聯同警方多區嚴打阻街 觀塘荃灣掃六公噸雜物 發25張罰單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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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與警方今日(8日)在東區進行聯合行動,打擊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為本周一(3日)起於各區展開連串對阻街嚴厲執法的其中一次聯合行動。食環署稱,打擊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導致阻街的衞生黑點是「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第二個月的工作重點,而昨日(7日)分別於觀塘和荃灣進行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就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於上述地區共發出2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清除約六公噸棄置物。

食物環境衞生署與警方人員10月3日起在多區展開聯合行動,嚴厲打擊店鋪阻街,圖為荃灣區行動後路面情況。(食物環境衞生署圖片)

本月陸續在其他地區採取聯合執法 加強打擊店鋪阻街成效

食環署稱,該署與警務處自本月3日起先後於各區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對行人和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而除今日在東區進行聯合行動,本月會陸續在其他地區採取相關聯合執法模式,以加強打擊店鋪阻街成效。

警方在觀塘荃灣發出兩張通知書要求限時將物品移走獲遵辦

在昨日分別於觀塘和荃灣進行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就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於上述地區共發出2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清除約六公噸棄置物,警方亦發出共兩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並獲遵辦。

打擊店鋪阻街「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第二個月工作重點

食環署指打擊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導致阻街的衞生黑點是「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第二個月工作重點。在聯合執法下,如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造成通道阻塞,相關的違例人士除會被檢控外,警方亦會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32(1)條發出警告通知書,要求有關阻礙物(包括貨物)須在指定時限內移走。如違例者未能在警方給予時限內移走阻礙物,食環署便會把該物品移除作暫存。

食環署發言人呼籲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切勿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對行人或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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