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屍 中年漢狂毆女友至101 處傷致死 陪審團一致裁謀殺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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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涉毆打同居女友至她身上有101處傷致死,之後把其屍體藏於床下底。中年漢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今(26日)在高等法院經退庭商議,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判刑。

旁聽男親友聞判痛哭

被告羅偉文,50歲。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3月17日,在港謀殺劉莉芝(34歳)。被告否認謀殺罪,曾表示想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被告今被裁定謀殺罪成後表現平靜,但旁聽的數名親友則反應較激動,其中一名男親友更痛哭。

控方透雼,被告有7項案底,曾於1987年因為涉及三合會的控罪,被判感化,其他案底包括非禮、爆竊。他因涉綁架一名前女友,被控綁架和刑事恐嚇等罪。他已表示將會認罪,將於明年3月在區域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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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和女死者劉芝案發時是情侶,被告2019年初搬入劉於寶林邨寶儉樓的單位。劉是精神病患者。

被告狂打劉並把她綁起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透露的案情指,2019年3月14至15日,劉在單位內大聲叫,並掀起衣服誣衊被告非禮和強姦,被告認為劉精神病發,由於他當時被警方通緝,擔心劉的行為驚動他人,便打踢劉,並把她綁在窗邊。他後來在沙發睡著了,醒來時發現劉攤在窗邊近地下位置,身體冰冷,發現劉已死去,便把劉的屍體放入碌架床下層的床板下,用衣物遮蓋後放回床板。

女友人到單位睡覺未發現屍體

劉於夜總會工作的同事耶喜誼,案發前曾致電劉,發現劉情緒不穩。她於17日凌晨收到被告的訊息,指劉不在家,耶可以到劉的單位留宿。耶於當日凌晨5時許到單位,並在碌架床下層入睡,當時劉的屍體在耶所睡的床板下,耶同日傍晚離開,未有發現屍體。

曾向女兒透露打到劉無出聲為止

被告則於同月17日凌晨向女兒發訊息,指劉誣衊他強姦,他便:「打到佢無出聲為止。」惟睡醒後發現劉已死。但女兒供稱,當時以為被告說謊,或是想問她借錢,故沒有理會,只是敷衍回答了被告數句便算。

警方巡查賓館時發現被告

被告之後離開單位,並到九龍城租賓館房間暫住。警方於3月19日晚巡查賓館時發現被告,由於被告涉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被通緝,警方拘捕他之餘,亦揭發他涉殺死劉。警方同月20日搜查單位,在床底發現劉的屍體。

劉有101處外傷及14條肋骨骨折

法醫估計,劉已去世2至3天,驗屍報告指劉有101處外傷,主要分布在頭、四肢和身軀,另劉的14條肋骨骨折,胸骨中間骨折,有中等至大量的滲血,胸腔腐爛。她的死因為胸部被鈍器所傷。

案件編號:HCCC1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