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旁聽師六四案上批評法官 官斥警告後仍肆無忌憚 囚3及12個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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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到法庭旁聽的一對男女,被指在法庭處理一宗涉及六四的案件時,在庭上拍手及叫口號並批評當時審理的裁判官,其中以「牧師」自稱的男「旁聽師」,更在其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發表多段批評法官的片段,兩人今早(27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所有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今午判刑時,直斥二人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肆無忌憚地批評,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及法庭運作,判男被告入獄12個月,女被告則判囚3個月。

男被告彭滿圓(59歲,無業),及女被告趙美英(67歲,無業),被控於本年1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當日法庭正處理一宗涉及六四的案件。彭另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本年2月16日期間,上載多段批評法官或裁判官的影片上 YouTube,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女旁聽師趙美英在庭上拍手及叫口號,被判入獄3個月。(李慧娜攝)

斥彭不斷在網上肆意攻擊司法人員

鄭官判刑指,彭持續不斷在網上肆意攻擊不同級別的司法人員,行為嚴重衝擊法治,貶低司法人員的公信力,踐踏法庭尊嚴。而彭的YouTube 頻道最多有9千瀏覽量,少則亦有數千,他人有可能因而誤信彭所言為事實,致對司法人員產生偏見。法庭考慮到被告否認控罪,無悔意,就作出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其囚10個月。

庭上挑起情緒或引來危機

至於兩名被告共同面對的發表煽動文字,他們當日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肆無忌憚地攻擊裁判官,行為影響司法莊嚴、法庭的正常運作。另當日庭上在場人數只有100人,不算多,但煽動罪是挑起他人情緒的行為,引起不同程度的危機,判刑須具阻嚇性,判兩人囚3個月。法官其後下令,彭發表煽動文字罪刑期中的2個月與其另一項控罪分期執行,即彭的總刑期為12個月。

裁判官鄭念慈(圖)稱,男被告彭滿圓持續不斷在網上肆意攻擊不同級別的司法人員,行為嚴重衝擊法治,貶低司法人員的公信力。(資料圖片)

彭堅稱指正裁判官是為正義

彭被裁定罪成後求情時稱,他覺得香港已進入「煽動年代」,控方雖在此場「煽動訴訟戰」中表面勝訴,但他為守護良知、人權、自由、法治,其本人也可以說是「得勝」了。他又自言一直以來是遵守法律、捍衛法治的良好公民,當日坦白承認拍掌,指出裁判官錯誤,是為保護了從神而來的良知及正義。

彭又指,香港近年湧現了不少的煽動案,質疑:「究竟是誰煽動誰?誰才是煽動者?」他最後稱:「歷史將審判我無罪」,表示他會欣然接受法庭任何判決。

律師指趙一代人對六四有強烈看法

代表女被告趙美英的律師求情指,本案犯案手法僅限於口頭,沒有文字記述。如非錄音因本案調查而須獲取,大部份公眾人士均不會知道她當日所言詳情,影響不大。趙犯案時間僅一分鐘,可見沒有預謀,屬同類案件中嚴重性最低。辯本案源於一宗與六四有關的案件,趙一代人對此有強烈看法,法庭雖非適合表達政見的地方,但她只是一時衝動犯案,本案屬偶發性事件。

兩被告在審訊期間說話貶低裁判官

鄭官今早在裁決時指,彭不單在法庭審理案件期間拍掌,又公然貶低並批評裁判官「良知啊你無咗」等;根據數碼錄音,女被告趙美英亦認有在庭內說出「我都有拍手」、「而家呢個係法庭嚟咩」,及「包青天嚟審喇」等。認為他們的說法明顯是指責裁判宫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行為過份。鄭官認為當時經過2次拍掌事件,法庭聆訊已受阻,裁判官已發出警告,但兩人仍在眾目睽睽之下,公聞說出批評裁判官的說話或文字,肯定絕非一時失言或宣洩情緒,裁定兩人罪成。

彭上載影片對法官作主觀批評

至於彭除了當天在庭上批評裁判官外,亦曾在其youtube頻道上放置他批評法官或裁判官的影片,鄭官認為該些片段中,部份內容屬主觀批評,亦有些是以真假難辯的消息當事實,或選擇性地演繹庭內的事發經過,或會令人誤以為裁判官不近人情,認為彭是意圖貶低及詆毀他所評論過的法官及裁判官。

案件編號:WKCC92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