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屍案|中年漢毆女友致死 謀殺罪成囚終身 官斥恩將仇報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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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寶林邨3年前發生床底藏屍案,中年漢聲稱被女友指控強姦及非禮,疑把女友打死,之後把其屍體放入碌架床下層的床底。兩人一名友人之後曾到單位留宿,並在下格床睡覺。惟事件最終曝光,警方數天後發現屍體,法醫更發現死者身上有101處外傷。中年漢否認謀殺罪受審,日前被裁定罪成。法官今(2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死者讓當時被通緝的被告,在她的單位內居住,被告卻恩將仇報,殘忍地殺害死者,最終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羅偉文,50歲,案發時無業。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3月17日,在港謀殺劉莉芝(34歳)。被告有多項案底,包括身為三合會成員、非禮和爆竊等。他於2019年1月,被判囚六星期,緩刑18個月。而他干犯本案,違反該緩刑令。

他因涉綁架一名前女友,被控綁架和刑事恐嚇等罪。他已表示將會認罪,將於明年3月在區域法院處理。

指被告殘忍地殺害死者 為其家人帶來傷痛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的求情信,作出致歉。

法官判刑指,明白被告家人對他的關心,但指被告殘忍地殺害死者劉莉芝,為劉的家人帶來不可補救和磨滅的傷痛。此外,被告父親在求情信中形容被告心地善良,另一親友則指被告不存害人之心,惟法官指,說法與被告的案底迥異。

法官又指,被告毒打當時被綁著、未有反抗能力的劉,從劉的傷勢可見其殘忍的程度。此外,劉為被告的同居女友,她讓當時被通緝的被告,在她的單位內居住,被告卻恩將仇報。法官續指,被告長年來未有正視自己的冰毒問題,更問女兒購買冰毒的來源。

法官最終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並與被告違反的緩刑令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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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稱曾襲擊和綁起死者

案情指,被告和女死者劉莉芝案發時是情侶,被告2019年初搬入劉於寶林邨寶儉樓的單位,劉是精神病患者。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透露的案情指,劉於2019年3月14至15日在單位內大叫,並掀起衣服誣衊被告非禮和強姦。他認為對方精神病發,加上他當時被通緝,擔心驚動他人,便打和踢劉,並把她綁在窗邊。被告其後入睡,醒來時發現劉攤在窗邊近地下位置,已經死去,便把劉的屍體放入碌架床下層的床底,用衣物遮蓋屍體。

劉於夜總會工作的同事耶喜誼供稱,曾於2月尾至3月13日到該單位,與被告和劉同住,期間見過被告和劉吸食冰毒數次。此外,耶於3月15日找劉,當時劉情緒激動,語無倫次,罵耶和被告有染,在同住期間趁劉洗澡時,和被告發生性關係。但耶指此事是劉幻想出來的。耶於17日凌晨收到被告的訊息,指劉不在家,耶可以到劉的單位留宿。耶於當日凌晨5時許到單位,並在碌架床下層入睡,當時劉的屍體在耶所睡的床板下,耶同日傍晚離開,未有發現屍體。

被告女兒收到被告訊息 稱「我監生打死佢」

此外,被告的女兒收到被告的訊息,聲稱殺死劉,謂「佢識到我好慘架,我監生打死佢」。被告稱將會逃至越南,但轉頭又說劉「特登整個波出嚟」,聲稱被強姦,故他才動手。

而被告離開單位後,租住九龍城賓館的房間。警方於3月19日晚巡查賓館時發現被告,以涉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當時被通緝的被告。警員於翌日搜查單位,在單位發現劉的屍體,再以謀殺罪拘捕被告。

而法醫估計,劉已去世2至3天,驗屍報告指劉有101處外傷,另劉的14條肋骨骨折,胸骨中間骨折,有中等至大量的滲血。她的死因為胸部被鈍器所傷。

案件編號:HCCC1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