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地質公園損壞設施維修慢 一塊標誌牌最長5個月才更換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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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年來力推地質公園發展,並設有多條陸路遊覽路線地質景點。不過,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部份損壞的地質公園設施要用上最長5個月的時間才更換。報告亦指出,部份地質景點非每天均有固定班次的公共交通服務可達,審計署建議運輸署應聯同漁護署持續檢視地質景點的公共交通服務,按需要加強。

另外,報告中提到地質公園的免費展館火山探知館在疫情期間,營辦商在2021/22年度因疫情關閉了82 天,免費的展館導賞團和收費的陸路導賞團亦全年停辦,但該段期間的全部合約費用已支付予營辦商,營運合約內亦沒有條文要求營辦商在該遊客中心閉館期間提供替代服務。

漁護署解釋,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火山探知館關閉時所有由營辦商提供的導賞團均須停辦,雖然正常服務受到影響,但此做法與政府在新冠肺炎保障就業的政策一致。

萬宜水庫東壩附近一帶景色。(資料圖片/顏銘輝攝)

截至今年6月,香港地質公園有12個設有陸路遊覽路線的地質景點和2條海路遊覽路線,並設有 8 間遊客中心。

地質景點如滘西洲沒有固定公交 東平洲街渡只周未日及假期服務

審計署最近就香港地質公園進行審查,發現部份地質景點並非每天均有固定班次的公共交通服務可達,如滘西洲為例,遊客須租船、使用班次按需求而定的旅遊線街渡渡輪服務或參加導賞團才可到達,而東平洲方面,往來馬料水與東平洲的固定班次街渡渡輪服務只在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提供。

審計報告:萬宜水庫東壩專線小巴服務按需要加強

審計報告亦特別提到萬宜水庫東壩,認為其屬是香港地質公園中最受歡迎的景點之一,惟現時專線小巴服務只在周六日及公眾假期提供服務,而且維持在每 20 分鐘一班的水平,建議運輸署應聯同漁護署持續檢視地質景點的公共交通服務,並按需要加強。另外,審計署留意到,申請前往東壩旅遊巴許可證的數目呈上升趨勢,惟現時簽發許可證以每天3張為限,故估計實際需求可能更高。

審計報告在今年4月至8月期間亦實地視察了7個設有陸路遊覽路線的地質景點和 8 間遊客中心,發現部分標誌字已經褪色,但卻未有人會呈報損壞情況並作出維修和更換。(審計報告)

16宗損壞標誌牌個案 平均更換時間須3個月

審計署今年4月至8月期間亦實地視察了7個設有陸路遊覽路線的地質景點和8間遊客中心,發現部分標誌字已經褪色,但卻未有人會呈報損壞情況並作出維修和更換 ,而即使有呈報損壞情況,在2020年至今年 (截至3月)期間所呈報的16宗標誌牌損壞或破舊的記錄中,由發現損壞至完成維修或更換,需時介乎4天至5個月不等 ,而平均亦要用上3 個月。

58%景點的部份觀察點沒有解說牌

審計署亦留意到,有7個 (58%) 景點的部分觀察點沒有解說牌,而漁護署沒有探討可採取什麼替代方法如二維碼等,在沒有解說牌的主要地質和生態遺跡景點提供重要資訊。審計署認為,漁護署需要加緊維修或更換損壞的地質公園設施,並適時更新地質公園標誌牌的記錄,以便監察和保養有關設施。

(火山探知館網站)

在疫情期間,火山探知館在2019/20至2021/22年度期間,關閉了9.7個月。火山探知館在2021/22年度已被外判營運服務,由西貢區社區中心營運負責營運,根據合約,2021/22年度營辦商須每天 (農曆年初一和初二除外)(即 363 天) 提供櫃枱和營運服務,以及免費的展館導賞團,其他服務則須在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 (即114天)提供。

火山探知館導賞團疫情停辦 漁護署照向營辦商支付全部合約費用

不過,火山探知館在2021/22年度關閉了82 天,佔全年應營運的日數23%,而展館內的櫃枱和營運服務也同時暫停;另免費的展館導賞團和收費的陸路導賞團亦全年停辦。審計署的進一步審查顯示,這些導賞團自2020年7月中起停辦,超過兩年直至2022年8月仍未復辦。

另外,收費的海路導賞團和收費的穿梭巴士導賞團亦分別停辦約 101 天及110天,佔合約規定須提供服務的總日數89%及96%。

審計署發現,營運合約內沒有條文特別訂明在新冠肺炎期間未能提供所需服務的情況下,營辦商的服務和支付合約費用的機制,亦沒有要求營辦商在該遊客中心閉館期間提供替代服務。該段期間的全部合約費用已支付予營辦商。

漁護署解釋,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火山探知館關閉時所有由營辦商提供的導賞團均須停辦,至於在展館內以小組形式進行的免費導賞團,也受群組聚集限制影響,由於4人群組聚集的限制,目前仍未能提供以小組形式進行免費導賞團,而火山探知館的員工有向個別遊客提供解說服務以作替代。雖然正常服務受到影響,但此做法與政府在新冠肺炎保障就業的政策一致。

至於營辦商提供的收費導賞團,如符合本地旅行團相關規定,漁護署會允許復辦。另一方面,該署留意到這些自負盈虧的導賞團在疫情下未必有利可圖,所以允許營辦商自行決定是否在疫情下舉辦收費導賞團。

審計署認為,本地旅行團在符合某些規定後便可復辦 ,惟截至今年 8 月,相關導賞團服務仍未復辦。審計署認為,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漁護署需要採取措施以確保火山探知館在切實可行情況下提供導賞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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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亦提到,漁農署雖然多年來物色了設有陸路遊覽路線的新地質景點,並在「同根 • 同源」計劃下發展各項設施,以及改善了香港地質公園的地質景點,惟其並未有就物色地質景點作推廣的機制制訂指引,亦沒有文件記錄顯示新開發地質景點的準則,建議漁農署就揀選地質景點作推廣的機制制訂指引。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運輸署署長、旅遊事務專員和水務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