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安達臣道工程設計三條天橋變四條 埋單30億 超支10億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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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23日)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揭發安達臣道發展工程計劃中,因應當局大幅更改行人天橋系統的設計細節,致令承建商提出申索要求延長合約期並追討延期費用,政府簽訂補充協議,並多支付逾7000萬元以加快完成工程及解決申索。翻查土木工程署合約,涉事承建商為中國建築。總括而言,最終全部工程合共花了約30億元,較最初批出的合約多了10億元。

報告亦揭發,承建商在施工期間,發生六次涉及斜坡的事故,例如混凝土墩墮下、臨時排水系統出問題致山泥傾瀉等,而本應在保養期內完成修補缺漏工程,卻在保養期屆滿後約2.6年才完成;至於種植美化工程和培植工程需時甚久,在合約完成後的3年至5年才分階段完成。

審計署今日(23日)發布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其中關注安達臣道發展工程計劃中出現的問題。(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20.63億合約平整20公頃土地工程、建三條行人天橋

埋單超支變28.44億

在 2008年1月和 2013年1月,土木工程拓展署分別向2個承建商批出2份工程合約 ,其中合約A主要涉及平整約 20 公頃的建築地台和相關的土力及斜坡鞏固工程,以及行人天橋 A 至 C 的建造工程,審計署未有公開承建商身份,但翻查公開紀錄,合約由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奪得,價值20.63億元,惟截至 2021 年 10 月,實際合約開支為 28.443 億元,超支約7.8億。原定完工日期為2014年7月,但最終2016年12月才大致完成。

安達臣道發展計劃涉及兩份合約,當中合約A負責平整約 20 公頃的建築地台和相關的土力及斜坡鞏固工程,以及行人天橋 A 至 C 的建造工程。(審計報告)

行人天橋系統改動141次 補充協議涉逾七千萬

審計報告指出,上述合約訂明除了土地平整,亦要興建三條行人天橋,即分別是連接安泰邨至利安道的天橋A、連接安達邨至秀茂坪道的天橋B、連接安達邨至寶琳路的天橋C。

土拓署指出,天橋的設計當時已考慮擬建的房屋發展計劃,但其後因應發展的變化,例如公私營房屋計劃改為劃一興建公營房屋、交通檢討研究等,由工程顧問指示並向中國建築發出141份「更改令」,修訂天橋工程細節,例如加長、改方向等,並因應需要興建第四條天橋,並批出另一份新合約,該份合約價值1.6億。

中國建築其後向政府提出申索,要求延長合約期和追討延期完工費用。土木工程拓展署於 2014 年2 月與承建商簽訂補充協議,根據協議,政府須支付7,010萬元補償趕工費用。總括而言,最終全部工程合共花了約30億元,較最初批出的合約多了10億元。

審計署建議,當局應在日後推展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時,應在合約招標前已敲定工程設計,避免合約批出後因大幅改動設計而招致承建商申索,並考慮在工程細節例如行人天橋敲定前,慎重考慮相應措施減低因設計改動而引致申索及糾紛等。

四條新天橋曾暫停服務183次 最長要停10日

工程完成後亦有「手尾跟」,審計署發現,2019年初至2021年12月,3年間上述興建的4條新天橋,升降機暫停服務183次,平均每次暫停10小時,其中連接安泰邨和利安道天橋的一部升降機,最長要暫停服務242小時(即約10天)。

審計署建議政府要密切監察行人天橋升降機是否正常運作,按需要採取改善措施。

2009至2015年先後發生4次斜坡事故及2宗意外

審計報告亦揭發,中國建築在施工期間,發生六宗涉及斜坡事故。其中1宗混凝土墩墮下事故於 2009 年 5 月發生,調查成因發現沒有在斜坡邊緣或斜坡的較低位置採取保護措施,以防止任何物料從斜坡滾下,以及前線監工和工人對於採取積極措施以防高空墜物的意識薄弱。

至於另外3宗山泥傾瀉事故,當中有2 宗於2013年5 月發生,1 宗於2015年5月發生,均與臨時排水系統處理能力不足有關,;另有2宗關於施工中擋土牆損毀的意外分別於2012年7月 和 9 月發生。

審計報告亦揭發,中國建築在施工期間,發生六宗涉及斜坡事故,圖為事故詳情。(審計報告)

審計署建議,土拓署日後應提醒承建商,在涉及斜坡工程時要採取適當及足夠保護措施,遵從臨時排水系統和暴雨預防措施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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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期屆滿2.6年後修補缺漏工程才大致完成

審計報告亦發現,平整工程完結後,承建商中國建築仍要出資負責保養,為期12個月,但保養期屆滿後,仍有大量修補缺漏工程尚未完成,最終在2020年7月完成,當時保養期已屆滿約2.6年,且種植美化工程和培植工程仍未完成。

種植美化工程及培植過程超出合約完成時間

審計報告提到,安達臣道發展計劃的合約,包括美化工程和培植工程,但拖至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間分階段完成,當時工程合約已完成後3年至5年,而相關視察和移交程序原定在2022年第二季完成,而工程合約帳目則將於 2022 年第三季才結算。

合約完成5.4年後才檢討 遠超合理時間

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發出的《土木工程管理手冊》,合約完成後半年內檢討,除非工程項目總開支少於 5 億元或不涉及複雜的技術和管理事宜,則無需檢討。然而,截至 2021年10月,工程計劃涉及 35.221 億元的龐大項目開支,本應在合理時間內檢討,卻在2022年5月才完成檢討,彼時合約已完成約 5.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