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涉借醉行兇非禮懷孕店員 案明年5月審 被告大機會自辯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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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督察去年11月在尖沙咀一間店舖,涉嫌「借醉行兇」非禮一名懷孕女店員,之後更欲付酬換取對方不予追究。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排期在明年5月16日開審,暫定4天審期。辯方透露,被告很大機會出庭自辯,並會傳召臨床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以專家作供。

被告李卓賢,33歲,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的一間店舖內,猥褻侵犯X;並向X及Y提議給他們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他涉非禮的案件。

辯方律師透露,將會傳召兩名專家,包括臨床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最早可在12月底收到相關報告。控方認為,事發已過一年,案件不宜再延誤並想定下審期。裁判官遂把案定明年5月審,控方將傳召6名證人,包括X、X的丈夫及警員等;辯方除了傳召2名專家,亦會傳召2名證人,被告很大機會自辯。

案件編號:KCCC 21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