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 陳日君何韻詩等5名信託人就定罪提出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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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支援社運人士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未有註冊為社團,天主教榮休樞機陳日君、藝人何韻詩等5名基金信託人,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上月被裁定違反《社團條例》,遭判處罰款。除基金秘書外,五名信託人昨(12日)向上訴庭提出,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現時未有聆訊排期。

612基金的5名信託人(由左至右):何秀蘭、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及許寶強,各被判罰款4千元,5人就定罪提出上訴。(劉安琪攝)

是次上訴的5名被告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指他們在2019 年7 月16 日至2021 年10 月31 日,作為「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為基金註冊。他們被裁定罪成後,遭判罰款4000元,

此外,同樣被裁定該罪罪成的施城威則被判罰款2500元。

案件編號:HCMA446/2022

案件共涉6名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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