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影片見幼童被抱起拋落地 女職員稱當時未想到辦法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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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前年底爆出虐兒醜聞,先後有34名員工被起訴。其中一名23歲前職員涉將一名幼童抱起後拋向地下及牆邊,她否認一項虐兒罪,今(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出庭自辯稱因為事主屢次爬向另一患病幼童,並在鬧情緒,她便用了較嚴厲、粗魯的方式出手制止。被問到事主撞牆時會否感到痛楚,她坦言:「我未試過我唔知。」又解釋當時不想事主傷害其他幼童,但想不到其他方法,其後直接將他放到軟墊外的硬地上,讓其冷靜情緒。

被告陳靄盈(23歲),否認於2021年12月2日故意襲擊或忽略一名不足16歲的幼童。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她在2019年中旬完成幼兒教育高級文憑,並取得相關註冊資格,同年10月開始在童樂居工作。

女被告陳靄盈被拍到曾把一名幼童抱起再拋落地,她自辯時解釋,因事主鬧情緒,要用嚴厲方法制止。(凌子淇攝)

影片見被告抱起事主拋落地

控方今早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疑將事主抱起後拋在地下,亦曾將他拋起並撞向牆邊。除此以外,控方沒有傳召其他證人。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被告稱想撥開事主讓他冷靜

被告出庭作供,解釋當時另一名幼童患傳染病,事主多次爬出軟墊走向該染病幼童,被她阻止後仍與其「角力」,她便捉住他的衣領將其拉回身邊、用手把他「撥」回軟墊,亦曾在抽起他後「就住力度」放到軟墊外的地上,讓他冷靜情緒,以免傷害其他幼童。她承認當時是用了較嚴厲、粗魯的方式制止他,惟無意傷害或襲擊事主,也沒有想過要報復或發洩情緒。

指事主曾作出掟玩具等頑皮行為

被告其後接受盤問時指,事主案發前曾作出頑皮的行為,包括掟玩具、發脾氣、離開軟墊等,她不同意當時將他抱起後放回軟墊,會撞到旁邊的其他幼童,反稱這樣做是為了避免他受傷。被告承認本因搶玩具失敗而哭的事主,在她出手後哭得越發厲害。

把事主放回地上後無理會他是否受傷

被告又稱,事主間中會鬧情緒,但以往不曾如此「粗魯」對待他。控方反問,事主遭被告放到地上時撞牆會否感到痛楚?被告表示:「我未試過我唔知。」但她承認,沒有想過事主撞牆後會再撞地,將她放在地上後也無理會他有否受傷。

當時想不到其他方法

裁判官關注被告一開始把事主放回軟墊,是為了避免其受傷,但及後卻直接將他放到硬地,豈不是會令他感到痛楚?被告解釋,因為擔心事主鬧情緒會傷害其他幼童,直言「當時諗唔到其他方法」便將他放到硬地上冷靜情緒。

案件押後至2月9日續審,雙方律師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CC18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