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事主開房拒收肉金 強調唔係為錢 被告覺虧欠成婚外情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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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殺死情婦後棄屍,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前董事出庭自辯,透露因工作繁重影響婚姻,夜總會消遺時認識死者秦嘉儀。有次二人到酒店發生性行為,秦事後拒收肉金並稱:「唔係為錢。」董事稱他雖覺虧欠了妻,但也覺虧欠了秦,之後便與秦發展了婚外情,秦亦不介意當第三者。他稱當時很愛秦,認為若可瞞著妻子,可繼續照顧秦。惟最後仍被妻子發現。

工作繁重對婚姻有一定影響

被告陳文深,49歲。他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3歲)。被告今作供時透露,和妻子結婚後,育有兩名兒子。此外,他的證券公司董事工作繁重,對於其婚姻有一定影響,和妻子溝通不足。

任夜店女公關時與已婚的被告陳文深發展婚外情。(資料圖片)

為擴闊社交圈子到夜總會消遺

他當時為擴闊社交圈子,於2006年開始到夜總會消遣,因此認識任公關的死者秦嘉儀。他指秦性格開朗及健談,當時未知道對方的負面性格。

性關係後事主拒收肉金

被告於2008年某晚飲醉後,和秦到酒店發生「開房」,首次發生性關係。他事後原打算支付肉金,惟對方拒收下,強調「唔係為錢」。被告對妻子感內疚,同時亦覺得虧欠了秦,之後常約秦用膳,亦送禮物予她。他和秦發展婚外情,而對方亦不介意當第三者。

被告陳文深在淘大花園買了一個單位給秦嘉儀,以表示其愛意。(資料圖片)

買單位列秦為保單受益人以示愛意

被告續指,以秦的名義,替對方購入牛頭角淘大花園某單位。同時,他亦購買人壽和基金保險,受益人均為秦。他解釋,此舉是表達其愛意,同時令對方安心。此外,被告每月額外給予8、9千元予秦。

太掛念秦致電時被發現

被告承認當時愛秦,和她一起可以放下不快事。他當時想,若可瞞住妻子,便能繼續照顧秦。但於2011年3月,被告因太掛念秦,在家中致電對方。他以為妻子已入睡,但他在通話途中,驚覺妻子目睹他講電話。隨即掛斷電話並入睡,惟妻子翌日質問他時,終和盤托出有婚外情,但強調和秦只是「玩玩吓」,求妻子原諒。

被告同日找秦,透露兩人的婚外情遭妻子發現,並提出分手。秦聽罷請求不要分手,寧可減少見面。

案件編號:HCCC1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