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食客涉姦侍應 事主稱用被包身仍被姦 怕得罪文哥曾不敢報警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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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姦食肆女侍應案今(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X繼續講述被姦經過,她稱被告強行上的士送她回家後,把她推在床上,她稱感到被告下體不止一次進入其下體,又稱曾遭被抱在他大腿上,之後又放回床上,她不斷叫:「唔好。」又曾用被包著身體,最終發生了甚麼事已記不起。她醒來後因覺「污糟」,仍起身洗澡,也一度不敢報警,並說:「無咗份工點算,得罪左文哥點算?」辯方盤問時指X與被告有互通短訊,並指X有時未有回覆,質疑若她是如此懼怕被告,怎敢不回覆,X激動說:「我要抖下。」法庭因而休庭十分鐘。

被告江偉民(61歲),被控於2020年4月15日,在香港強姦X。

被告江偉文否認強姦事主X。(資料圖片)

食肆聞怪味後手軟腳軟

事主X早前提及,案發前她在食肆工作時,聞到怪味後感「手軟腳軟」,有同事向她稱是大麻氣味,之後有人扶她上的士,被告隨即強行登上車並送她回家。X今續說,她曾多次叫出被告離開,被告仍繼續扶她回家。

X稱曾用被包著自己

X稱她入屋後仍感到十分頭暈,遂走到沙發休息,被告卻拉她入睡房,並把她推倒在床上,再脫去她的所有衣服,X不斷叫:「唔好。」又用被包著自己,被告未有理會。不久後,X感覺到有人撫摸及親吻其胸部,並撫摸及用手指插其下體。X感到被告的陽具插入其私處,她不斷郁動及叫「唔好」。陽具隨後離開了她的身體,但X再感覺到胸部遭親吻,之後再被強姦。X稱她當時十分想離開,但覺無力,亦推不開。

指被告曾用手掩其口不讓她發聲

X其後被抱起坐在文哥身上,不久後她又被放回到床上。X不斷叫:「唔好。」被告見狀用手掩住X的嘴,不再讓X發出任何聲音。X說,當她感到被告下體再次進入她私處,她曾用被包著自己,之後發生了什麼事就不記得了。

食肆老闆建議X報警

直到早上6時許,X在床上醒來後「知道自己畀文哥搞左」,雖然覺得很暈,但仍堅持去洗澡,因為:「我覺得自己好污糟。」X之後上床繼續休息,直到9點鬧鐘響起,X便起身乘的士去上班。在的士上致電一名親密男性朋友,告知對方她遭強姦,男友人建議她報警。X稱當時十分掙扎,覺得十分害怕及擔心,害怕報警會影響到食肆,她說:「無左份工點算,得罪左文哥點算?」她回到食肆向同事透露被姦,亦通知了食肆老闆,老闆建議她報警。X最終在同事陪同下報案。

否認曾刪走與被告的短訊內容

辯方盤問指,X早前提及有同事指被告有黑社會背景,問X在與其接觸期間,有否聽過被告提及黑社會事宜或舉止粗魯,X回答沒有。辯方另指,X錄口供時指與被告交換電話後,基本上每天都會發訊息予被告,與其如今呈堂的手機中的對話紀綠記錄不符,質疑X曾刪除了一些短訊內容,X否認。

辯方質疑若怕文哥怎敢不回覆

辯方又引述兩人部份聊天內容,顯示X有多次沒有回覆被告的訊息,質疑若X真的如其所言害怕得罪文哥,怎敢不回覆對方,X聞言表示:「有時會怕...」,隨即激動地說:「我想抖下。」法庭因而休庭10分鐘。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3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