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勞工協會通知取消遊行 警稱不反對通知書已無效 集結或違法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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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民間人權陣線」團體成員的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女工協會)原定周日(5日)上午舉行爭取婦女權益遊行,為全面放寬防疫措施後首個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大型遊行,不過,女工協會今晚(4日)在Facebook宣布,原定明日舉行的婦女節行動,很遺憾決定取消。

警方晚上見記者稱,今晚接獲主辦方通知不會如期舉行遊行,警方指在主辦方平衡利弊後決定明日不舉行公眾活動後,警方早前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已無效,如有人到上述地方集結,或會違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警方強調不希望有市民以身試法,亦稱發現有不少人響應明日遊行,包括一些暴力團伙,警方基於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有責任用適切措施阻止違法,周日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對任何違法行為迅速果斷執法。

▼3月4日 女工會遊行前警方巡查及放置鐵馬▼

警方港島總區署理高級警司(行動)鄭威鍵表示,早前接獲女工協會通知明日將舉行公眾活動,警方作風險評估,包括舉行場地及人數等,與主辦方進行多次會面,經評估風險後,在3月2日向主辦方發不反對通知書。

他稱,警方今晚接獲主辦方通知,指對方平衡利弊後決定明日不舉行公眾活動,故早前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已經無效,假如有人仍到相關地方集結,或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鄭又說,不希望有市民以身試法,但網上有不少人、包括有暴力團伙打算響應明日遊行,警方基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等因素,有責任用適切措施阻止違法行為。

被問主辦方取消是否與正舉行兩會或禁蒙面法有關 警方:不評論主辦方決定

被問及主辦法是否考慮到北京正舉行兩會、或擔心違反禁蒙面法等原因臨時取消,鄭威鍵承認有與主辦方就禁蒙面法一事進行數次磋商,但今次取消無提到該原因,強調不去評論主辦方決定。

警方表示,當日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對任何違法行為迅速果斷執。警方強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

消息指有人網上動員參與 遊行相關貼文部份留言激進

較早前有消息指,有人在網上號召及動員公眾人士參與遊行,當中不乏激進言論,例如有人曾於網上貼文稱「屠龍小隊歸位」。消息估計,出席人數有機會超過警方批准的100人,亦擔心遊行或會被騎劫,令活動存一定風險。翻查女工會Facebook與遊行相關的貼文,有人留言稱:「尖沙咀火燒得咁勁,星期日唔知會唔會有,我估有。」

明日遊行原計劃早上11時在灣仔修頓球場外集合起步,沿行人路西行,遊行至終點的金鐘政府總部,活動內容包括由不同處境的婦女發聲,以及向當局遞信,主辦方預計指有100人出席,主辦方亦須確保遊行符合《香港國安法》。警方今日派員到金鐘一帶巡視,又放置鐵馬等。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3月2日在Facebook公布,3月5日舉行的爭取婦女權益保障、消除歧視偏見遊行,已獲批不反對通知書。(香港婦女勞工協會Facebook)

婦女勞工協會3.5遊行主題是什麼?

婦女勞工協會指申請遊行和集會,希望藉婦女節,為改善生活處境、促進權益保障而團結發聲。

婦女勞工協會何時宣布取消3.5遊行?

婦女勞工協會3月4日晚上在Facebook宣布取消遊行,警方指是接獲主辦方通知遊行取消,警方稱早前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已經無效。(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