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督察婚禮時婚照上傳連登 攝影助理認違禁制令 囚2月准緩刑1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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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助理於一名高級督察的婚禮工作時,把督察的兩張婚禮照上傳至連登討論區,並稱:「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又從警員起底網站取得該督察的資料等一併貼出。助理涉嫌違反高等法院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承認責任,案件今(1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被告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事前不知督察身份,認為未涉違反誠信。惟法官高浩文認為,被告在別人婚禮途中把別人的婚照上傳上網,已涉違保密原則,只能接納他沒有預謀,判被告入獄2個月,准緩刑12個月,並下令他承擔8萬元訟費,書面理由將在日內頒布。

原告為律政司,被告楊軒桓(案發時25歲)。

被告楊軒桓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判囚2個月但准緩刑1年。

婚禮途中把督察婚照放上連登

案發於2020年6月7日,一名高級督察及其太太在尖沙咀區舉行婚禮,被告當日下午3時許,把兩張婚禮照片及督察的個人資料上傳至連登討論區,並稱:「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他另在文中附上一篇題為《銅鑼灣放火暴徒 網友肉搜竟是飛虎隊假扮的》的網上新聞報道,又貼出起底網站「香港編年史」上有關該督察的資料,並洩露婚禮舉行地點。

有人留言新娘應被南亞人輪姦

律政司代表大律師何卓衡指,該帖文在半小時內獲得24個回覆,當中有人留言聲稱新娘應要被南亞人士輪姦等。督察夫婦4日後報警,律政司去年5月展開法律程序。被告被捕後承認,以為該督察曾經假扮示威者放火,才會在文中附上相關新聞。

被告濫用身份作披露違反誠信

何強調,被告上載婚禮照片時,婚禮仍未結束,督察事前基於私隱考慮,小心挑選婚禮場地,被告受僱參與婚禮工作,有責任替當事人保密,他卻濫用其身份披露,涉及違反誠信,屬加刑因素。本案有別於其他同類案件,被告並非單純轉載警員資料,而是撰寫起底帖文及上載照片的發起者,且事件直接摧毀兩名事主「一生人只得一次」的婚禮,對他們造成的影響難以補救。

想以年少無知減低刑責悔意有限

何指,被告稱他無意傷害警員,犯案出於一時衝動,但反駁指被告得知督察身份後,便在網上作出詳細披露,想以年少無知為由降低其責任,可見其悔意有限,認為被告本案刑罰應以監禁數月計算。

辯方指律政司延誤檢控

代表被告的代表律師則稱,律政司延誤檢控,令被告過去兩年承受不少壓力,他一直努力更新,想為社會作出貢獻,現時在非牟利機構工作,是家中經濟支柱,若判處即時監禁,必會影響到被告家人的生計。被告上載帖文後數小時後,已要求連登刪除,帖文翌日中午被刪,故帖文在網上流傳了不足24小時。

事前不知事主是督察

律師又稱,被告與警方合作,在其自撰的求情信中,向督察及其他受影響的人致歉,被告沒有違反誠信,因他事前並不知道督察身份。惟法官指,就算被告事前不知道事主身份,他在婚禮時無故將別人婚禮的照片放上網,也涉及違反保密原則,但接納被告沒有預謀。

案件編號:HCMP67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