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年前性侵兩表妹 表哥承認掀細表妹內褲感內疚 否認強姦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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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涉逾30年前性侵兩表妹案,今(5日)在高等高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他指,自已升中後被欺凌, 性格變得暴戾,加上妒忌家人對兩表妹較好,因此他會處罰她們。被告承認曾要細表妹倒立,再掀開其內褲,看對方下體。細表妹數年前年發短訊予他,重提當年性侵事件,他因此感到內疚和羞愧。但被告否認強姦細表妹,指對方或記錯。

被告CFL(現47歲,案發時14歲),否認於1990年8月某日,在新界大埔某單位非禮當時10歲的Y、強姦及襲擊7歲的X。X和Y為一對親姊妹,被告則是兩姊妹的表哥,即她們姑姐的幺子。

控方今早新增一項非禮罪,為強姦罪的交替控罪。被告承認此罪,而控方繼續控告強姦罪。

指不知事件多年 仍對X構成如此大打擊

被告今作供時透露,曾任職銷售保安系統。他指,事主X和Y曾到他一家留宿,包括1990年的暑假,當年他已就讀中學。被告續稱,升中後環境轉變,同學並不友善,自已亦遭拳打,性格因此變得暴戾。同時,他覺得母親對X和Y較好,如會帶她們飲茶。他因此心生妒忌,會處罰兩人,包括襲擊對方。

就Y早前供稱,被告要求她倒立,並趁機掀開她的內褲2至3次,觀察其私處。被告今指,自己只曾向X做出該些行為,但未有著Y倒立等。他解釋因當時欺負較年幼的X,又指因感好奇,因此掀開X的內褲。此外,被告曾把電芯觸及X的私處,但在X叫痛時已停手,他亦否認用手觸及對方的私處。

被告續稱,於2018年收到X的短訊,重提當年性侵事件,自己感到內疚和羞愧。他指不知道事件在多年後,仍對X構成如此大打擊,又指有出席X的婚宴,事後才知悉對方原本不打算邀請他。就X稱曾遭被告強姦,被告否認,但指對方或記錯,未必是故意虛構。

案件編號:HCCC1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