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6.19起接受申請 社署如發現違規可撤配額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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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擬今年第二季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容許所有院舍輸入合共7000名護理員。社會福利署今日(18日)宣布,該「特別計劃」 將在6月19日推出,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可於當天起提交輸入護理員配額的申請。

社署指有意申請的院舍營辦人,可於社署網頁以電子表格提交申請,亦可在社署網頁下載申請表。在推出「特別計劃」後,所有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輸入護理員的配額申請一律經「特別計劃」處理,勞工處的「補充勞工計劃」則不會再接受上述院舍輸入護理員的申請。社署指,院舍如欲在僱傭合約期滿後與輸入護理員續約,須事先向社署申請新配額並獲得批准。

社署指,為應對院舍業界未來數年的新增人手需求以及紓緩業界護理員人手嚴重短缺的問題,政府早前宣布會在今年第二季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所有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輸入護理員。社會福利署今明兩日(五月十八和十九日)為院舍業界舉行共兩場視像簡介會,講解「特別計劃」的申請手續和運作細節。

申請「特別計劃」前須確認未能招聘到足夠的本地護理員

社會發言人其後補充,院舍在申請「特別計劃」前30天內,須連續14個曆日(i)在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進行招聘,或(ii)在本地報章/招聘網站刊登兩則廣告。而在提交申請時,院舍須向社署遞交本地招聘的資料,並確認未能招聘到足夠的本地護理員,及有關資料均為真實和正確;院舍亦須遞交其全職本地僱員資料,以確定最多可申請輸入護理員的數目。

發言人指,在審批申請時,申請院舍的類別、本地招聘證明及相關紀錄、本地全職僱員與輸入護理員的人數,以及院舍參加「補充勞工計劃」及/或「特別計劃」期間的不良紀錄等資料,均會被考慮。

院舍須向社署提交輸入護理員居所等資料

當院舍獲批輸入護理員配額後,須在指定期間內向社署提交輸入護理員居所資料,包括室內實用面積,居住人數、設備等,以確定符合有關規定。若社署發現院舍有違規行為,會即時作出跟進,並按違規事項的性質及嚴重性,作出懲處。嚴重違規的罰則包括撤銷有關僱主經營的所有院舍已獲得的輸入護理員配額、終止處理該僱主已提交的所有申請、在指定時間內拒絕處理該僱主的新配額申請等。

社署及勞工處設立互相轉介機制

發言人重申,「特別計劃」下所有院舍均根據《安老院條例》(第459章)、《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或《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獲發牌照,亦須接受社署規管辦事處巡查。社署及勞工處會按其職權處理違規行為或投訴,也會設立互相轉介機制,如院舍的違規行為觸犯勞工法例或入境條例,勞工處或入境事務處會按情況提出檢控。

期滿後如欲與輸入護理員續約 須再向社署申請新配額

院舍如想在僱傭合約期滿後與輸入護理員續約,須事先向社署申請新配額並獲得批准。有關申請配額的程序及資料,稍後會上載社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