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記協考慮介入禁制令案件 申新聞工作有豁免條款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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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法庭已排期7月21日審理。記協今日(21日)發聲明,已委聘律師致函律政司,索取相關法律文件,並指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就禁制令一案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保障新聞工作。

記協強調,記協無意發佈或上載《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故並非要求成為案件的答辯人,而今次介入只針對有關歌曲在新聞工作時出現情況,向法院尋求濟助。

記協在聲明中解釋,法院在頒出禁制令時,應考慮禁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重申今次並非記協首次在禁制令申請聆訊中介入。記協舉例指,早於2019年9月,律政司申請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起底」資料的臨時禁制令,記協當時亦提出應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1條所定義的「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以確保獲憲制保障的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

記協指,該申請當年獲高浩文法官接納,對方亦確認傳媒在社會上有重要的監察角色,必須在保障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