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城規會過首關 同意發展公屋意向

撰文:林穎嫺 鄧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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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9月將收回粉嶺高球場其中32公頃用地,並擬改劃作公營房屋發展,但在公聽會前夕,突然改變申請轉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城規會在一連五日「馬拉松」式公聽會,以及香港哥爾夫球會司法覆核環評報告後,委員今日(24日)開會審議,經過近6小時會議後,決定接納規劃署的建議,將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木工程拓展署因應環評要求,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和發展參數;餘下在南部約22公頃的土地用途則按原建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

城規會指出,大多數委員同意9.5公頃用地適合作公營房屋的發展意向,主要考慮到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和周邊環境相配合,各項技術評估已大致確立在用地發展公營房屋的整體可行性,擬議公營房屋發展依然是未來十年房屋供應的一個來源。

大多數委員同意北端9.5公頃用地發展公營房屋

城規會指,明白擬議改劃的爭議性,在詳細考慮6,787份申述和51份意見、5場公聽會,合共約190名出席人士的口頭陳述,以及規劃署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回應,今日下午開會後作出相關決定。

當局指,大多數委員同意將北端9.5公頃用地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亦即「舊場」三個球洞用地,開綠燈的決定主要考慮到:

1/ 相關用地位於粉嶺上水新市鎮邊沿,鄰近上水港鐵站和北區多個公共屋邨,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和周邊環境相配合,亦能受惠於現有交通和社區配套;

2/ 儘管土拓署需重新檢視建屋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參數以符合環保署署長批准環評報告的附帶條件,但因應制定草圖而進行的各項技術評估已大致確立在用地發展公營房屋的整體可行性;

3/ 雖然原訂2029年入伙的時間表將受影響,但擬議公營房屋發展依然是未來十年房屋供應的來源,而擬議改劃的9.5公頃用地屬政府用地,不涉收地拆遷,較私人農地和棕地作發展有時間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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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土拓署檢視建屋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

該會續指,留意到哥球會已就環保署批出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提出司法覆核,但強調相關行動並不會影響城規會推進法定規劃程序,強調城規會認為將擬建屋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先讓土拓署檢視建屋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並在獲得環保署署長批准後,再由規劃署按獲批的修訂方案向城規會建議合適的住宅用途標示和發展參數,較現階段維持高密度發展的「住宅(甲類)」地帶,在規劃上和必須跟進法定環評審批附帶條件的情況下更為穩妥。

促政府妥善保育天然景觀及生態特色

城規會又指,留意到哥球會將保留粉錦公路以西140公頃用地,覆蓋兩個18洞國際標準球場,即「新場」和「伊甸場」,和「舊場」餘下10個洞,當中「新場」和「伊甸場」將繼續是日後國際賽事的比賽場地,加上政府收回擬改劃的32公頃用地後,會交由康文署管理,並表明日後當粉嶺高爾夫球場舉辦國際賽事,政府願意按實際需要和情況許可下,將相關用地短暫借予球會作國際賽事的後勤用地。

該會促請政府妥善保育在南部的32公頃用地的天然景觀及生態特色,並在不影響保育意向的同時,盡量開放該用地予市民作靜態康樂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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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展示建議修訂供公眾查閱及申述

城規會將在8月4日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6C條展示將這9.5公頃用地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建議修訂,以供公眾查閱並在隨後三個星期內接收進一步申述。城規會將根據條例考慮收到的進一步申述,並在作出決定後於11月底法定期限屆滿前把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城規會最後指出,任何土地供應方案都會對某些市民或群體造成不同程度影響。上述建議已在不同訴求之間作出平衡,希望能得到社會和個別持份者或群體的支持和互諒互讓,共同解決土地房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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