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鯨魚|謝展寰現身解剖現場 批市民觀鯨 五度拒認官員反應慢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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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起在西貢牛尾海出現的一條鯨魚(布氏鯨),昨日(7月31日)被發現浮屍海上,魚身有疑被螺旋槳擊傷新傷口,專家今日(8月1日)於萬宜水庫西壩進行解剖,以調查死因。由發現鯨魚至今首現身的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解剖現場見記者,期間五度被問及官員於今次事件上是否反應太慢,謝展寰一律否認,並且多番強調處理事件有困難;同場的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則指已及早介入,加強巡邏及勸喻市佢民不要觀鯨。

儘管謝展寰有承認環境及生態局與漁護署於事件上有「主導作用」及「主體責任」,但只表示因為欠缺經驗,日後會改善,強調今次政府行動「絕對唔係慢」,亦非被動。政府將採取四項工作,未來可以迅速及有效處理問題,防止慘劇重演,並考慮檢討《觀豚指引》,列明船隻與大型鯨魚須保持一定距離,令指引更適用於觀鯨。

▼8月1日 謝展寰現身西壩解剖現場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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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專家之間意見不一 處理「有啲困難」

布氏鯨於西貢水域出現超過兩周,由7月13日起屢有市民租船出海圍觀。連日來,議員及多個保育團體倡議不同保護方案,包括立禁船區及引領鯨魚出海保護鯨魚,但漁護署最終以加強勸喻及巡邏作為最後解決方法。主責官員今日出來見記者,三次被問及政府是否今次介入大慢、反應太遲,兩次被問及會否認為政府角色是否太被動,政府一方一直以「困難」及「已經一早介入」圓其說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應指,漁護署從事件起初已緊密監察事態的發展,並且聯同不同專家,包括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研究如何處理,但發現「唔係咁簡單」,專家之間意見亦不一。他強調並非漁護署的介入或關注太遲緩,只是實際上處理「有啲困難」。

▼8月1日 海洋公園專家在西貢萬宜水庫西壩解剖布氏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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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點樣帶返隻鯨魚出公海到,有好多睇法,最後都可以話,唯一佢哋能夠同意嘅就係,暫時都係唔好郁,睇下個情況比較好。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

謝展寰對於該條鯨魚死亡感到十分惋惜,他指今次事件反映市民對於野生動物的對待不是太適當,大家可能對於鯨魚出現很想去看、很想去觀光,但會騷擾鯨魚,亦可能會傷害鯨魚。他表示,自7月中收到鯨魚出沒報告,局方對此很關心,經不同考慮,決定先觀察情況。

他表示,7月21日再接獲鯨魚出沒報告,漁護署已立刻聯同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已立即監察鯨魚的情況,並且呼籲市民出海觀鯨,但見到效果「唔係太好」。7月26日當日,他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曾向漁護署要求「加強動作」,但由於法例限制,程序較為複離,漁護署不能於短時間內設立禁船區,所以漁護署連同水警出動六艘巡邏艇出海勸喻,呼籲船隻離開鯨魚出沒水域。

謝:禁止附近船隻接近可能是更有效方法

被問及今次鯨魚死亡的責任誰屬,謝展寰指,市民對待野生動物的意識不是很強,有需要加強公眾教育,但不應該簡單歸究責任誰屬,應檢討可如何改進,目前不適宜太快有結論。對於設立禁船區,他指除了法例有限制,走程序亦要數以月計,加上鯨魚周圍游走,技術上有困難,又指今次經驗發現,在發現鯨魚之後禁止附近船隻接近,可能是更有效的方法,但需要法例支援。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為了避免事情再次發生,局方未來會加強公眾教育,教導市民如何對待野生動物,以及預先制定處理方案,未來遇到同類事件可以更迅速及有效處理問題。(盧翊銘攝)

漁護署長:設立禁船區「會有相當高嘅難度」

同場的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則稱,兩星期前接獲鯨魚進入香港水域的報告之後,署方一直馬不停蹄「日日出去睇住條鯨魚」,並且想辦法保護鯨魚,包括考慮不同方法引領牠離開香港水域。他指不論政府、環保團體以及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均希望設立禁船區,但數據顯示,鯨魚出沒水域很闊,由內牛尾海、牛尾洲、滘西洲東面,均曾出現其身影,如果設立禁船區「會有相當高嘅難度」以及影響很多海上的使用者。

他強調政府做完決定之後,都繼續思考如何減低船隻進入相關水域,最後署方與水警、海事處使用「折衷」方法,於鯨魚常見出沒的兩大地點,進行密集式巡邏,一見船隻均要求離開,「如果真係當時有個鯨魚走出水面嘅話,其實我哋係會真係警告佢(船主),然後……就會可能會引用嗰個法例去進行一個執法嘅工作。」他表示,相關措施有效,執行之後的周末觀鯨船隻減少。

▼7月31日 游入西貢鯨魚(布氏鯨)魂斷牛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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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承認有改善空間 相關部門非被動

謝展寰之後再被問及,今次事件是否反映當局在保護野生動物方面較為被動,他則稱署方一早已參與及採取行動,「絕對就唔係佢哋慢」,強調處理上有相當困難,政府的相關經驗需要更多,承認「係有呢個改善空間」,但相關部門並非被動。

對於漁護署是否應該於事件上擔任統籌的角色,謝展寰表示,由於涉及保護野生動物,所以環境及生態局與漁護署有「主導作用」及「主體責任」,局方會繼續改進將來如何做得更好,再次出現類似情況都會擔任統籌角色。他又指,水警及海事處於今次事件上是輔助及支援角色,用其權力管理船隻。

梁肇輝則指,一直與相關部門緊密合作,並指政府很多時候都是「大家各自範疇傾唔同負責嘅嘢,所以唔係話邊個統唔統籌,而係大家傾完之後各自分工去做。」

▼7月31日 游入西貢鯨魚(布氏鯨)魂斷牛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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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取四項工作防慘劇重演 參考海外做法

謝展寰指,為了避免事情再次發生,局方未來會作出四項工作:一、未來會加強公眾教育,教導市民如何對待野生動物;二、為下次出現同類情況,預先制定處理方案,未來可以更迅速及有效處理問題;三、局方會與漁護署參考海外做法,吸收經驗、增加知識;四、檢視法例可以改進的地方,包括給予漁護署更多權力。

謝展寰表示,透過《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檢控觀鯨人士「技術上有困難」,法例上有所限制,因為鯨魚受傷或死亡是否由於他們所致,「我相信證據方面都唔容易去搜集」,今次事件上政府出動船隻勸喻都是「行政方法」。

▼7月13日 西貢水域發現一條鯨魚在水中暢泳▼

檢討《觀豚指引》更適用於觀鯨

梁肇輝指,《觀豚指引》整體上適用於觀鯨,但鯨魚體型較大,規定船隻距離動物的距離是檢討範圍之一。經過今次,署方認為有需要制定更加詳細的機制及指引予市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