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鯨魚|浮屍前大批漁船開大燈晚上作業 關注組批危害鯨魚安全

撰文:何瑞芬
出版:更新:

一條布氏鯨自上月中被發現在西貢出沒後,吸引大批市民出海觀鯨,鯨魚上月31日被發現浮屍牛尾灣海面,現已被拖至西貢萬宜水庫西壩解剖調查,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初步發現,其背部有一個明顯新傷口,料為硬物撞擊所致。

鯨魚死因尚待解剖查明,有關注組向《香港01》表示,接獲市民報告,指7月30日晚上見到科大對出牛尾灣海面,有至少二十艘漁船懷疑違規開捕魚燈作業,令晚上的海面頓時燈火通明,而鯨魚在翌日早上即被發現不幸身亡,擔心事件或與捕魚船有關。有專家稱,鯨魚被燈光吸引機會較微,但有機會獵食時遊到附近,被捕魚刺網所傷,又或被漁船誤傷。

《香港01》正就事件向海事處、漁護署及警方查詢。

香港漁船違法使用光燈關注組代表阿安向《香港01》表示,早前接獲市民反映,稱7月30日晚至7月31日凌晨,在科大對開牛尾海海面,見有至少有大批漁船懷疑違規開捕魚燈作業,該片海域正是布氏鯨被多次目擊出沒的地方,鯨魚屍體也於翌日早上被發現漂浮海面,質疑除觀光船外,該些捕魚船也有可能影響、甚至危害鯨魚安全。

根據關注組提供的片段,牛尾海晚上至少有二十艘漁船正在作業,均會開大捕漁燈,燈光幾乎點亮黑夜,遠處也可見燈火璀璨。關注組稱,由於南海6月至8月為休漁期,不少持香港及內地漁牌的漁船,會轉到無休漁期的香港海域捕魚,而該些捕魚燈無加裝燈罩,料屬於違規。

阿安稱,一般漁船會在作業期間,隨漁穫及水流情況,間中開動引擎轉移位置,認為鯨魚翌日早上在同一水域發現,「最有可能打到鯨魚既並唔係來自遊艇,而係違法捕魚船嘅螺旋槳,可能鯨魚走到魚群當中覓食嘅時候不幸被幾十條漁船其中一條打中。」

▼8月1日 海洋公園專家解剖鯨魚遺體查死因▼

+2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表示,因7月是魷魚季節的尾聲,不少漁船會趁最後階段用大光燈吸引魚類入網,故對海面「一片璀璨」不感意外。他說,布氏鯨並非被光吸引的生物,故鯨魚被燈光吸引的機會較微。

他指難一概而論鯨魚死因,但大批漁船作業絕對會對鯨魚造成威脅,並指燈光及漁船都屬其次,捕捉魷魚的刺網對鯨魚會造成較大傷害性,「唔止鯨魚,對所有魚類都有傷害性」。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亦表示,早於鯨魚被發現在西貢出沒前,已與不少關注組織留意到晚上漁船燈光問題,「有啲大嶼山、大澳居民話,成海都係燈」。他指,每次夜潛時在東坪洲、西貢等附近海域一帶,都見到開大燈的捕漁船,並正研究是否屬違規。

▼8月1日 海洋公園專家解剖鯨魚遺體查死因▼

+3

他指雖不清楚該些「開燈作業」的捕魚船對鯨魚影響多大,但可直接推斷,燈光會影響鯨魚本身作息時間,光線或不會吸引鯨魚,但會吸引魚類,繼而令鯨魚前往捕食魚類,其間若勾到網,或不慎撞到船隻,也會造成傷害。

翻查現行《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牛尾海海域雖然是允許使用船隻光燈的海域,但任何光燈的構造、遮蔽、裝設及使用的方式,須以於通過光源的最底邊緣的水平面之上沒有由該光燈放射的光線可被看見 ,無論是直接被看見或是經並非海面的任何來源反射而被看見為準,違例者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5,000元。

▼7月31日 游入西貢鯨魚(布氏鯨)魂斷牛尾海▼

+5

據關注組提供的影片顯示,該些捕漁船明顯未有按規例加裝燈罩,或違反相關法例。水警及漁護署等部門為驅趕觀鯨船隻,連日在海上加緊巡邏,《香港01》正向警方、漁護署及海事處查詢,包括是否見到有關捕漁船,以及有關船隻是否涉違規等。

關注組稱,已多次去信海事處要求加強執法,並建議在傍晚時分開始增強巡邏,並與漁護處聯合研究解決方案,包括將限制燈光裝置的標準納入許可制度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