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繽紛|消防處稱全天候配合夜市申明火煮食 符合要求可即發證書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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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夜繽紛」鼓勵夜間經濟,當中計劃在廟街於夜間設立百米美食街售賣美食吸客,夜市能否明火煮食引起關注。消防處早前指為配合香港夜繽紛活動,營運者只需符合基本消防要求,例如設置滅火筒、滅火氈,以及在攤檔的工作枱裝設屏障等,可在場地設置明火煮食攤檔。

消防處署理高級消防區長(政策課)張家浩今日(21日)在電台節目解釋,以往市集一般也可明火煮食,今次優化主要是會提供全天候、一星期7日24小時服務,配合主辦單位需要,隨時進行遵辦巡查,並即場發消防安全證書,以方便舉行夜間活動。

▼9月13日 廟街夜市人流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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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署理高級消防區長(政策課)張家浩今早在港台節目表示,一些大型戶外市集、有食肆攤檔的夜市等,主辦單位均需向發牌當局申領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當中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他稱消防處因應夜市集模式,在不影響消防安全下,以風險為本原則,制訂了方便業界遵辦的規定,包括主辦方只需符合基本消防要求,如設置滅火筒、滅火氈,以及在攤檔的工作枱裝設屏障等,消防處經巡查後可即場發出消防安全證書,以減省主辦單位取證時間。

▼9月14日 「香港夜繽紛 」啟動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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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浩表示,以往市集其實也可明火煮食,今次最大優化,是消防處會提供全天候服務,靈活配合主辦單位需要,隨時到場進行消防安全巡查,「都知場地所限,未必安全到辦公時間做巡查……一啲地方可能晚間先入到場,(消防處)就晚間去做。」

他特別提醒申請明火煮食的單位,設置的滅火筒、滅火氈等,必須是經消防處認可、有消防證書的設備,消防處人員到場做遵辦巡查時,會看該些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及標,且現場通道需暢通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