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頭車司機涉姦15歲少女 入事主房強行性交 向警稱情到濃時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中年泥頭車司機涉嫌在與女友同住的居所中,強姦女友朋友的女兒,他疑在放工回家,趁女友不在時,走進15歲女事主房間,強吻她及強行性交,又在她的面上射精。司機否認指控,案件今(2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時,被告直言:「搞咗嘢一次。」又形容和少女情到濃時,接吻撫摸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又指是你情我願。

被告趙啟邦,41歲,泥頭車司機,否認1項強姦罪,指他於2021年9月10日,在落馬洲某單位強姦案發時15歲的X。

被告趙啟邦否認一項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女事主X當時暫住契家姐家

控方播放女事主X的錄影會面,她稱自2021年8月中開始,在「契家姐」於新田的單位居住。「契家姐」是X母的朋友,她和被告同居於該單位。案發日下午5時許,「契家姐」不在單位,X開門予放工回來的被告後,她便返回自己的房間。

X的頭髮亦沾精液

X指被告之後突然進入她的房間,並吻和攬著她,被告繼而脫去她的衣服,又把她推至床上,撫弄其私處。被告之後脫去他的褲子,並捉著X的腳並強行與她性交,X形容被告「頂入去」。X當時表明:「好痛」、「唔想」,被告未有停止,之後更在她的臉上射精,令她的頭髮亦沾上精液。

母親契細佬來電即告知事件

X被強姦後,被告用紙巾拭去X臉上的精液。她即前往洗澡,然後離開,兩日後才返回單位。同時,X母親的「契細佬」亦來電,她把事件告知對方,「契細佬」著X收搭物品離開,並到單位接X走。X母得悉事件後亦於同晚報警。

被告指X沒有反抗你情我願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警員於同月13日清晨到被告的單位調查,被告向警員表示和X「搞咗嘢一次」,並解釋當時和X情到濃時,在接吻和撫摸後,他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X性交,並在她的頸以上位置射精。他指X沒有反抗,雙方你情我願。

被告隨即被捕,警員在單位內檢獲一張紙巾,經化驗發現有精液痕跡。紙巾上的兩個DNA來源,主要來源是被告,另一個來源則是X。

案件編號:HCCC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