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動 警長認有聞鄉事會吹大雞 及有人回來保衛家園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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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案件今(26日)在區域法院續,時任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林當日致電警長質問警方「點做嘢」,未有及時驅散元朗打人的黑社會,又稱會到場監察情況。又指警長對林稱入元朗並非感到驚訝,而是擔心有立法會議員到場監察警方工作。警長否認辯方說法,亦承認他從其他渠道得知當晚鄉事會「吹大雞」,及「有啲人番嚟保衛家園」。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警長7520否認憂心有立法會議員到場監察警方工作。(劉安琪攝)

當日收到林卓廷來電的警長7520,今午接受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盤問,承認他當時駐守警民關係科,主要職責是與元朗區不同鄉村和地段的人士,以及區議員保持聯絡,及了解當地情況。

辯方指區議員曾通知21日有吹大雞

辯方指出,2019年7月16日,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曾與警長通話。警長查詢黃有否收到消息指有人會在元朗集會,黃當時回覆沒有,警長稱不記得。辯方又指,黃於案發當日前兩天再致電警長,指有村民透露鄉事於21日當天「吹大雞」,即鄉事委員會正聚集人手,一旦有人在元朗遊行便會驅離對方,警長則回覆警方會有部署。警長稱沒有印象。

承認知道有人入嚟保衛家園

陳官聞言說:「點會唔記得。」指警長當時以警民關係組的身份與區議會聯絡,並非「吹水」。警長隨後同意知道警方其他部門有部署,承認他當時亦從其他渠道知悉鄉事會「吹大雞」,亦知道:「有啲人番嚟保衛家園。」

辯方指林卓廷當晚曾質疑警方做法離譜,有黑社會打人警方卻未有人驅散。(資料圖片)

辯方指區議員曾致電叫警員到場

辯方再指出,721當天中午已有人在元朗聚集,警民關係組回覆區議員指正在安排人手應付。黃表示他當時正在休假,對事件不知情,但承認傍晚收到黃的電話。辯方進一步指,黃當時指鳳攸北街7點多已有持棍、籐條的白衣人聚集,有市民嘗試報警但失敗。黃因而要求警長找警員前往了解,警長回覆指會找同事調查。警長對以上說法一概表示不記得。

指警長不曾叫林不要入元朗

辯方其後指,警長與黃通話期間,不曾要求黃不要前往元朗,亦沒有表示警方無法保護他。警長同意,並稱黃是元朗人,沒有理由要求他不要回家。辯方隨後指出,警長當日不曾叫林卓廷不要到元朗,林卓廷亦不曾查問警力和稱不需要警方保護,警長不同意。

警長否認擔心議員到場監察警方工作

辯方最後指出,林當日在電話表明身份後,質疑警方做法「離譜」,指元朗有黑社會開始非法集會和打人,警方一直未有驅散行動。林又要求警方立即出動保護市民,並稱正前往元朗監察警方執法情況。警長否認說法,並稱當時知道林正前往元朗感驚訝,因為:「佢唔關元朗事。」辯方聞言指,警長當時是擔心多於驚訝,因為他擔心有立法會議員到場監察警方工作,警長否認。

警長明續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七名被告及控方對他們的不同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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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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