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王光榮與村代表涉訛騙地政署案 將於2025年審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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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大王」王光榮以及一名元朗鄉村代表,涉在14年間向地政總署訛稱,申建丁屋的申請人是相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令署方批出建屋牌照。兩人同被控串謀訛騙,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他們均不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25年2月10日開審,預計需時28日。

兩名被告:王光榮(72歲,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事務律師)及程振明(65歲,程為元朗區區議員兼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控罪指,兩人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涉案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兩人涉虛假地表示,每名申請人為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他們又涉虛假地表示,上述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讓與、處置或其他方式處理該土地或其任何權益;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該政策。

案件編號:DCCC 104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