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環保署:沒禁物管公司包底惟不建議 住戶仍需用指定袋

撰文:余心美
出版:更新:

距離政府於4月1日開徵垃圾收費,尚有兩個半月,坊間近期多了討論執行細節有何漏洞。對於有意見指,不容許派發指定袋,亦不容許物業管理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户垃圾,環保署今日(14日)主動澄清,表示法例只是禁止「沒有認可的售賣」,沒限制派發指定袋給市民。
環保署又表示,無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包底」,只是署方不建議這樣做,並提醒住戶必須用指定袋裝好垃圾才交予物管公司。

環保署:法例無禁止派指定膠袋

環保署今日在Facebook發文,表示澄清垃圾收費近日出現的意見,對於有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人士派發指定袋,署方表示,法例是禁止沒有認可的售賣,沒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膠袋給市民。

就有意見指,不容許物業管理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户的垃圾,署方澄清,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俗稱「包底」,但此舉不能免除每個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

環保署表示,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袋包好住户沒有用指定袋棄置的垃圾後,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

該署又強調,垃圾收費是建基於每位市民都應該為自己棄置的垃圾負責的原則,因此署方並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