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沇錤豐胸公司指4前員工違約過檔競爭對手 入稟申請禁制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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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沇錤豐胸纖體有限公司的4名前員工,被指離職不足一年便到謝於旺角分店附近一競爭公司工作。謝沇錤公司昨(22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指該4名前員工和競爭公司違反或促使違反競業條款,要求禁止該4名前僱員參與競爭公司的業務直至時限屆滿,並會評估損害,

原告為謝沇錤豐胸纖體有限公司;被告包括4名前僱員:吳沛穎、黃慧珊、林吉、李敏儀,及怡珀有限公司和怡珀的經營者:魏志勇和梁家偉。

「謝沇錤豐胸纖體專門店」創辦人謝沇錤。

入稟狀指,4名前僱員被告離職後均受競業條款約束,強制性於離職後1年內不得參與原告機構500米範圍的任何競爭業務。惟該4名被告違反條款,加入了被告魏志勇及梁家偉經營的怡珀有限公司。原告因而指該4前僱員違反競業條款,魏、梁和怡珀則促使首原告4名前被告違反條款,並干擾原告業務。

禁4名前員工到怡珀工作

原告現申請禁制令,禁止4名前員工到怡珀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向怡珀提供服務;就怡珀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的營業處所;就怡珀的業務及運作向其董事、經理、職員或成員發出及接收指示;參與任何與怡珀的業務及營運有關。事務的討論;向任何人士推廣或宣傳怡珀的業務及服務,直至2024年8月至9月時限屆滿為止。

指怡珀及兩經營者涉教唆其前僱員

原告另申請禁止魏志勇、梁家偉和怡珀教唆、促使或以其他方式允許首4名被告違反上述強制令;以及促成該4人違反合同,非法干擾原告的業務,直至上述時限屆滿為止。

案件編號:HCA 1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