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為《紐時》撰文問看法 陳沛敏指國安進駐會羅織罪名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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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21日)踏入第30天,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提到黎曾在《紐約時報》就國安法撰文,黎在撰文前曾問陳意見,陳曾回覆稱:國安機構駐港後會處理「一小撮」人,之後為合理其存在,會羅織他人罪名,且不准外籍法官審理等,又指這完全違反法治。陳解釋她當時只是把大眾對《國安法》的輿論告知黎。據她理解,黎的文章最後有在《紐時》刊登。

黎智英獲邀在《紐約時報》就國安法撰文前,曾問陳沛敏看法。(資料圖片)

黎撰文前曾問陳的看法

控方今午引述,黎智英曾於2020年5月底向陳沛敏發送訊息,透露他要為《紐約時報》就《國安法》撰文,問陳有何觀察。陳回覆指「國安機構一旦駐港,當處理了所謂『一小撮 』『危害國家安全 』的人(例如所謂港獨)之後,為了justifies它的存在和擴張,就會經繼續羅織其他人的罪名」、「不准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這也是完全違反香港法治」等。陳在庭上解釋指,她是將當時大眾擔憂《國安法》的輿論告訴黎,理解文章最後有在《紐約時報》刊登。

社工阻差被囚一年新聞放頭版

控方又呈遞《蘋果》於同年6月頭版報道〈要求放緩清場 免人踩人受傷 社工阻差辦公重囚一年〉,並引述內文提及處理該宗案件的的裁判官曾指「7.21白衣人『勇敢面對』」。陳確認該報道是一篇法庭判刑案件的新聞,又指報道角度是認為判刑有爭議性,當時輿論包括社福界亦覺得刑法過重。

若黎在群組會主導所有意見

《蘋果》管理層於同年6月22日開設Whatsapp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陳指這是張劍虹的主意,並確認黎不在群組內。控方追問原因,陳指:「咁可以自由啲討論,因為如果有咗佢(黎)嘅意見係度,變咗佢嗰個意思,就會主導曬所有人嘅意見,變咗就唔係一個討論嘅場合。」相信張當時有意讓管理層先討論,他再向黎反映。

陳沛敏稱他們在設定標題時會以黎智英一貫想法作參考。(梁鵬威攝)

同事憂加署名會招致法律後果

管理層曾在該群組提及記者署名的事宜,陳在庭上解釋,當時有同事擔憂若在文章或新聞圖片加署名會招致法律後果,但亦有同事認為需要加署名,管理層就此討論,最後決定現場直播、人物專訪、報紙A1等4類文章需加署名。被問到當時是否將此事告知黎,陳指她當時認為沒有必要報告,即時需要也並非由她處理。

頭版標題跟黎一貫想法

控方引述《蘋果》於2020年7月1日的頭版報道,題為〈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陳指標題是她、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及其他編輯「根據黎生一路對國安法嗰個意見諗出來」,黎會在撰文或「飯盒會」等公司場合提及這類看法,如稱:「傳媒都冇得做,或者一國兩制玩完個啲。」法官李運騰問,為何該篇頭版沒有落署名?陳指若有特殊情況,記者可向主管提出免加署名,取得採訪主任同意便可。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