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涉性侵女兒 辯方指出多個疑點 事主稱被姦但處女膜完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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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銷售員涉自女兒8歲起多次性侵案,今(1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X繼續作供,並指被告每周要她口交兩次,又稱每次性交都有撕裂的痛楚。惟辯方卻指出X的口供有多個疑點,如X聲稱有性交,但法醫卻指X的處女膜仍完好;又稱以X的說法,她曾被性侵逾200次,但她從沒告訴外婆,同住的姑媽及祖母同亦沒有察覺,且X聲稱多次在被告的床被侵犯,但她仍不斷回到被告的床上等。X遭盤問下,首稱被告曾叫她不要把事告訴任何,又指這是他們二人秘密,又稱不知道法醫檢驗的結果,但否認有人教唆他指控被告。

被告CSL(36歲,報稱藥房銷售員),被控2項強姦罪、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2項非禮罪。控罪日期介乎2016至2021年3月間,涉及事主X(案發時約8至13歲)。

被告CSL否認性侵女兒,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X稱曾被侵犯逾200次

辯方今盤問女童X,引述X曾在警方錄影會面時稱,她於小三至小五住在被告家期間,口交事件每周都會發生約兩次,若以時間推算,那麼被告上述時間侵犯次數200次。X確認,又指每次被告與她性交,都感覺撕裂般疼痛。

辯方質疑為何X處女膜仍完好

辯方續質疑,X聲稱最後一次遭被告強姦後一周,便向學校老師及社工揭發事件,但法醫檢驗未見X陰部有傷痕或疤痕,處女膜亦是完好無缺。X稱不知道檢驗結果。

沒向外婆透露曾被非禮

X又指她於2016至2019年間住在被告家時,不曾見過母親或外婆。後來她曾短暫回到外婆家住,及至2020年尾,外婆表示家裡沒有人照顧她,她雖曾向外婆表示不情願,但最終搬到被告家住。她稱當時未有向外婆透露被非禮一事,僅表示不願搬往被告住處,外婆亦沒有追問原因,只說可以先試住一個月。X同意因當時姑母已搬到被告家,認為被告不會再如此放肆。

首稱被告曾著不要告訴任何人

被問到為何沒有對外透露被性侵一事,X解釋是因被告多次表示這是他們之間的秘密,著她不要告訴任何人。辯方質疑如此重要對話,X不曾向警方、老師或社工提及,只在庭上才首次講及。X稱當時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間太長:「唔記得咗呢句最重要嘅嘢都要講俾警察聽。」

記得口交動作次數卻不記得首次被姦時間

辯方另質疑X能夠說明首次被姦發生時間,又能詳述被告迫她口交的動作次數。X稱她會戴手錶睡覺,當時純粹想看時間所以記得被姦後時間。她又稱因為經常要為被告口交,不喜歡那種感覺,故每次都有計算被告動作的次數。

祖母姑媽同住但沒察覺事件

辯方指X於2016年居於被告家中時,祖母亦同住,她2021年重回被告家時,姑母也在被告家中,質疑為何案發時祖母及姑母都沒發現。X指案發時她與被告的對話,包括要求被告「唔好搞我」、「再搞我返去瞓」等,甚至喊痛時都只是「細細聲講」。

多次被侵犯仍回被告的床

辯方最後問X為何發生多次性侵事件,她仍會到被告的床睡,不怕再被侵犯?X說:「驚,但係平時係佢張床好瞓啲。」她同意沒向警方或老師透露被侵犯時曾作肢體反抗及或事後曾經哭泣,否認有人教唆她指控被告性侵。

案件編號:HCCC2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