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嶺狗咬死人|比特鬥牛㹴等4種狗禁繁育 現存29隻持牌格鬥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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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嶺坪洋村「Pawsgate 毛界限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中心」33歲女負責人慘遭30公斤重混種狗咬死,兇手「太陽」具有明顯的比特鬥牛㹴特徵;漁護署亦證實牠為非一般唐狗,有格鬥犬混種。

根據2000年生效的《危險狗隻規例》,禁止繁育4種格鬥狗隻,混種同樣不行,當中包括比特鬥牛㹴,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現存的格鬥犬亦須強制絕育,目前全港共有29隻持牌「格鬥狗隻」;而持牌的「已知危險狗隻」則有18隻。環境及生態局要求檢討「格鬥狗隻」的定義和名單,並全面審視相關管控措施,加強管理危險及大型狗隻,確保市民和動物的安全。

今次咬死人的混種比特鬥牛梗或混種美國惡霸犬「太陽」。(Threads)

在香港,根據現行法例,比特鬥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該4個品種的混種狗隻,均屬於格鬥狗隻;法例禁止繁育格鬥狗隻。現存的格鬥狗隻,必須經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該狗隻的有效絕育證明書。

而在某些情況下,狗隻可被裁判官裁定為「已知危險狗隻」。例如,一隻在沒有被激怒的情況下,襲擊人或受飼養的動物,令該人或動物身體嚴重受傷或死亡的狗隻。已知危險狗隻亦必須經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該狗隻的有效絕育證明書。

格鬥狗隻和已知危險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時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著,亦並戴上特定的頸圈。《香港01》昨日曾向漁護署查詢,根據署方紀錄,現時全港共有29隻持有有效狗牌的「格鬥狗隻」;而持有有效狗牌的「已知危險狗隻」則有18隻。

漁護署昨日回覆時亦提及,2023至2025年期間,根據法例就涉及犬隻襲擊的個案(包括襲擊人和動物),分別提出258宗、215宗和206宗檢控,即3年間共有679宗。

另外,2023至2025年期間,署方每年人道處理的狗隻數目,分別為372隻、436隻和375隻,即3年間共有1,183隻狗被人道處理。不過,上述數字並未有細分涉及狗隻有無主人。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如違反《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當中包括從抵達香港的運輸工具中移走格鬥狗隻、輸入格鬥狗隻、管有格鬥狗隻、繁育格鬥狗隻。

另外,其中規例的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任何人士如違反有關規定,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

而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狗隻會遊蕩至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如違反上述法例,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