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藝能及協興隆5名職員被捕 1人獲准保釋候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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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1日)就今年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墮屏意外展開行動,拘捕4男1女包括為總承辦商藝能高層及協興隆公司人員,各人涉及「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警方於晚上9時半表示,其中一名44歲姓白本地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餘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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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於全港多區採取行動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40至63歲,當中包括總承辦商藝能的業務總監、項目經理及技術統籌,以及1名協興隆的高級技術員。

警方今日於記者會交代案情指,藝能負責籌辦、構造舞台,直至真正表演,對舞台有絕對控制權,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而涉事LED熒幕則由協興隆負責安裝、檢查及實際操作。案中4名藝能職員涉及「欺詐」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1名協興隆職員則涉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