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查車牌交出查冊人資料電郵曝光 大律師:或違保障私隱原則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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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1月2日起推出新措施,有人查車牌時,車主可以獲得通知,更表明是讓車主「預早作出防範」。《香港01》實測,查冊時要輸入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電話及地址,車主十多個小時後收到通知,列明查冊人名稱及查冊時間。
運輸署表明,若車主要求,署方可能向車主披露查冊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及任何變更。大律師何旳匡質疑措施保障不到申請人私隱,違反私隱原則,又質疑為何為了保障車主私隱而要交出另一方的私隱。私隱專員公署僅表示有留意運輸署的新服務。
運輸署網上查車牌並無新聞報道選項,《香港01》曾書面申請,表明新聞用途查車牌獲批;但近日《立場新聞》書面申請查閱元朗721事件相關車牌被拒絕;《蘋果日報》書面申請車牌獲批後,警方要求該報交出記者資料,總編輯表明會拒絕。

▼網上查車牌步驟▼

運輸署突改安排 表明讓車主「預早防範」

憑着車牌查冊車主資料,是調查報道多年來的追查方法之一。但運輸署1月2日起有新安排,車主可以向運輸署申請,日後有人查閱車牌,就會收到查冊人姓名及目的的通知,運輸署表明是讓車主「預早作出防範」。

運輸署網站已經更新,表明會將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交予車主,車主要求的話,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以及任何變更,運輸署都可能向車主披露。

記者查閱車牌十多個小時後,車主收到查冊人資料的電郵通知。(運輸署電郵)

查冊人需提交姓名、電話、地址

究竟車主會收到什麼資料呢?記者嘗試查冊這些已登記的車輛,以公司名義查詢,需要留電話及地址,申請用途選擇「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就可以在運輸署網站下載到車牌資料。

相隔十多個小時後,車主才收到電郵通知,顯示申請人名稱及查冊時間。又指如懷疑作有人利用資料作不法用途,建議報警或報私隱署。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質疑交出查冊人私隱,違反私隱原則。(資料圖片)

大律師:為保障車主私隱 為何要交出另一方私隱?

雖然沒有披露電話及地址,但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表示,運輸署仍有機會,將這些資料轉交給車主。「不明白為何為了保障車主私隱,就要將申請人的私隱交給車主。車主如何使用申請人的資料,沒有任何規管。」

私隱專員公署被問及申請者資料會否過份被公開,以及如何平衡申請方的私隱時,僅回應稱會留意有關電郵通知服務的詳情。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去年因為調查2019年元朗721事件,查白衣人的車牌後被警方拘捕,事件震驚新聞界。

《立場》書面查721車牌被拒

經網上查車牌系統無提供「新聞報道」的選項,《香港01》記者曾到運輸署書面申請,表明新聞用途,最終獲批。

但《立場新聞》最近書面申請查閱721元朗事件相關的車牌被拒。

《蘋果日報》本月接獲警方信件,要求就去年一宗交通故事的查冊報道,提供負責記者的姓名及聯絡資料協助調查,《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指出,記者當日親身向運輸署查冊時已表明作新聞用途,並獲運輸署提供相關資料,質疑干預新聞自由,強調不會提供資料。

記協發聲明,促請豁免新聞業查車牌會通知車主的安排,又對林鄭月娥將新聞工作與起底混為一談表示極度失望。

▼《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捕▼

▼2020年《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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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鏗鏘集》「721元朗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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