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解散羅生門|查冊文件指會址由有限公司以信託代學聯持有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陷入解散羅生門,有人以學聯名義發新聞稿指會解散,但學聯代表會主席否認。學聯是根據《社團條例》註冊,警察牌照課指無接獲撤銷申請。而學聯會址,由70年代學聯成立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基金董事現無學聯代表。學聯入稟法院要求基金交還會址。
查冊文件顯示,三物業註冊文件列明,基金雖是業主,但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持,受益人是學聯,學聯才擁有處置及出售的權利。
基金董事對解散羅生門不知情
學聯解散的羅生門,至今無人解釋。持有學聯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現全為建制派,有董事對記者說,從未發出過學聯解散的新聞稿,亦不知誰冒名散播。
要解釋為何社團註冊的「學聯」,物業由「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就要先從兩者的歷史和董事組成說起。
學聯70年代成立旅遊部 出售後94年改名基金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簡稱「學聯」,1958年成立,一直以社團註冊,並無開設同名有限公司。而擁有學聯會址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1977年成立,原名「香港學聯旅遊部有限公司」,1989年六四後學聯出售旅遊業務後,該公司1994年8月改用現時的名稱(以下簡稱「基金」)。
根據「學聯」會章,「基金」是一間非牟利公司,負責每年向學聯提供經費,及接受外間團體申請活動資助。「學聯」選舉或委任四位學生及兩位社會人士(Invited Member),出任「基金」半數董事;另外一半的六名董事,則為基金本身原為學聯旅遊部的董事,包括曾為學聯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
學聯多年來有各間大專院校的學生會組成。2015年港大、理大、浸大及城大學生會相繼全體學生投票通過退聯,剩餘中大、嶺大、科大及樹仁大學學生會。2021年中大學生會解散,樹仁無人出選學生會「斷莊」;嶺大學生會則「斷莊」兩年,至2024年底才選出新內閣。
目前學聯代表會主席,是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他說代表會主席等學生代表仍是有效在警務處社團註冊處登記的負責人和社團幹事;警察牌照課亦指,未接獲相關撤銷社團註冊申請。
基金2022年改組 董事全建制派
「基金」曾於2022年10月1日,委任嶺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會長陳嘉寶、中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成員李梓龍等四人為董事。同月29日,「基金」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稱月初委任的董事,及前學聯代表會主席孫昊賢、中大前學生會幹事會成員郭海瑩、游沛翀等共八名董事辭任,同時委任梁柏頌為董事,並由任董事多年的侯叔祺兼任公司秘書。
自此「基金」董事為侯叔祺、馬逢國、梁柏頌、甘志強、古瑞森及李乃堯,此後再無變動。2022年11月「基金」決議修改公司章程多項條文,當中包括刪去原本由學聯委任的董事(Invited Member),改由「基金」的榮譽董事委任不多六名、畢業不多於10年的學生董事,不再限制為學聯代表。
不過當時學聯代表稱,基金單方面不承認學聯的代表身份,強行開會剔走董事和修改章程。
物業信託代持 學聯有處置及出售權
「基金」現時持有三處物業,分別為兩個旺角威特商業大廈的相連單位、一個旺角金輪大廈單位,及一個位於西營盤干諾道西118號的商廈單位,當中三個旺角物業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有關,由基金以信托方式代持。三物業註冊文件列明,基金雖是業主,但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持,受益人是學聯,學聯才擁有處置及出售的權利。
1984年9月,基金用37.5萬元買入旺角金輪大廈單位,並於10月簽署了一份信托聲明書(Declaration of trust),聲明基金是以受托人的身份持有該單位,學聯為信托的受益人。聲明書指出,雖然基金繳付購買單位的費用,但資金實際上是來自學聯。
基金作為受託人代持物業、租金或相關收益,只有在學聯、其後繼者或指明人士的要求及同意下,方可出售物業,金額及交易對象由學聯決定。
1991年12月,基金以275萬元購入兩個旺角威特商業大廈的相連單位,並向新華銀行按揭賃款。1993年10月,基金簽署的信托聲明書同樣聲明,基金以受托人身份持有單位,如要出售或轉移單位,須得到受益人學聯代表會(Council)的書面同意,亦不可向學聯添加按揭以外的債務。
代表基金簽署信托聲明書的是李乃堯及梁家成,李乃堯是基金的現任董事。威特商業大廈單位的按揭,至今都無還清的紀錄,而當年承按的新華銀行經合併後,現為中銀香港。
涉旺角物業的兩份信托聲明書都無列明時限,物業至今都無再註冊文件取消相關安排,故有關信託現時仍然有效。
2023年學聯會址遭破壞 後基金收回單位
旺角威特商業大廈單位,自購入後一直成為學聯會址。原作會址的金輪大廈單位,則給予社運團體使用,成為「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外界稱為「自治八樓」,學聯2017年收回。西營盤的單位,則作收租之用,新租客正在裝修。
2023年學聯會址遭破壞,被人破門而入、拆毀閉路電視,當時學聯代表報警,警作刑事毀壞按跟進。不過「基金」及後指收回學聯會址及自治八樓物業,又指學聯分崩離析、名存實亡,任何愛國愛港的學生都可以使用會址。
2025年會址裝修後,將學聯綠色標誌的招牌,改成紅色,並加上「愛國愛港」、「實現中國夢」等標語;而自治八樓外,則掛上簡體字「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的招牌。
2025年3月,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與外務副會長兼學聯代表會主席賴卓賢,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基金交還旺角威特商業大廈及金輪大廈兩個會址單位及業權予軒富有限公司。韓焯彥及賴卓賢為軒富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
學聯會章無「緊急會員大會」
解散後會員不得享有資產分享權
2025年6月5日,警方拘捕嶺南大學學生會4名大學學生會前屆或現屆幹事,並進入嶺大宿舍範圍搜查,檢獲涉案4張支票的支票簿,指他們涉嫌簽發4張支票、挪用約130萬元,存入本地一學生組織及幹事的私人戶口,據悉有人用作吃喝玩樂、還卡數或開設投資戶口。4名被捕人包括擔任學聯代表會主席的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6月12日,有人透過「2024hkfs@gmail.com」向傳媒發出通知,稱要召開緊急會員大會,議決解散學聯、撤銷社團註冊,及將銀行戶口的款項捐贈予香港公益金。發出文件的電郵地址使用紅黃標誌,有簡體字的「愛國愛港」、「學聯」及「實現中國夢」,與學聯沿用多年的綠色標誌不同。
文件的「議決案」及「決議內容」分別使用「常務委員會全體會員」及「緊急會員大會」兩個署名,並蓋上學聯印章。翻查學聯會章,學聯架構並無「緊急會員大會」;「常務委員會」則由委員及觀察員組成,當中觀察員包括代表會主席或副主席。
同日晚上,學聯於Instagram及Facebook發聲明,指有人假冒學聯發出解散的新聞稿,代表會及常委會無作出相關決議,又稱近年有人冒充學聯,偽造會議紀錄取代現任幹事、偽造會章及文件並作出虛假聲明,意圖更改銀行帳戶簽名以盜竊學聯資產等。聲明指出,2024年10月,有名為「Lau Kai Yan」的人士使用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成為學聯之戶口持有人被駁回,學聯已報警。
學聯會章列明,解散學聯的議案必須得到代表會或周年大會全體代表四分三多數贊成,方可通過,並成立「解散事務委員會」接收全盤帳目、處理及變賣資產、清償負債等,再由代表會議決剩餘資產的處理方法。會章列明,學聯會員不得享有資產分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