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上樓一日都嫌長 北部都會區該起動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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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一(25日)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無論在城市規劃、土地開拓及房屋興建上都應該要有更長遠的願景,同時香港的發展離不開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因此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了《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下稱《發展策略》)。不過她就強調香港的未來規劃工作是「欲速則不達」,當《發展策略》預算了20年,政府會爭取15年內做好,希望市民耐心地去支持。

在《施政報告》中,她曾指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是以《香港 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為基礎,並且考慮了國家「十四五」規劃中對香港的支持。北部都會區包括元朗區和北區,佔地面積約300平方公里,但它「不是指一個有法定地位或規範,以行政界線所劃定的區域」。

推進長遠計劃存在變數

正如早前林鄭出席《施政報告》電視論壇時所言,要完成整套發展不能單靠一屆政府做到,但《發展策略》只提及「以未來二十年時間基本完成」,現屆執政班子任期又僅剩餘不足半年,難免會令市民覺得北部都會區的未來蒙上了多一層陰影。

舉例來說,北部都會區包含的新界北新市鎮項目涵蓋坪輋和打鼓嶺等地,當局早於1999年便曾就有關地區發展新市鎮進行過公眾諮詢,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7年《施政報告》也將其列入「十大建設計劃」之中,結果拖到今日仍未正式「上馬」,也說明長遠計劃裏的項目有機會胎死腹中。

再看林鄭過去在提出「明日大嶼」初期的「願景」是提供合共約1,700公頃的土地,而在本年10月時卻表示第二期700公頃填海計劃會「慢慢先」。雖然「明日大嶼」的確非土地供應的上策,但政策轉變自然令人擔心將來有其他變數,導致政府擱置原有計劃。

官員須為落實項目負責

地區規劃與興建工程需要時間是理所當然,可是對廣大未能安居的香港市民來說再等一日亦嫌太多,因此努力加速完成項目乃是政府職責所在。例如北部都會區需要的人手及財政安排、問責機制及績效指標等,政府應盡快甚至即時展開規劃。若能夠早半年着手工作、早半年供應房屋,沒理由要社會白白等待。

再者,北部都會區既屬於長遠發展的計劃,遠水始終難救近火,故此當局亦須採取更積極的措施加快項目推進速度,譬如進一步擴大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範圍、對違契用途土地採取更嚴厲執管行動,以及考慮在批地時加入積極督促發展速度和時間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