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苛待幼兒 社署不能後知後覺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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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被揭有工作員涉嫌虐兒,人數達35名,至少有20名工作員被捕,主席夏穆及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黃嘉純於本周三(26日)舉行記者會,交代首階段調查。調查報告點出事件牽涉管教行為、投訴監察機制、人手比例和工作量等多項問題,並要求會方將全部工作人員有序替換。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及「童樂居」院長崔惠英已辭職,夏穆亦就事件致歉。

護童機構爆出虐童事件,震驚社會。檢討委員會發現多個問題,包括員工只想最短時間控制兒童,沒有考慮兒童尊嚴、情緒和感受,粗魯行為萬一過火就成為刑事罪行。更糟的是,此等行為卻在院內習以為常,沒有人舉報不當行為,同事間沒有互相提點,變成粗暴文化。

管理層應知情 為何不制止

總幹事和院長辭職總算體現問責精神,但尋找真相的工作不可因此終結。一個關鍵問題是,究竟管理層在醜聞被揭之前是否已知情?黃嘉純對此依然是含糊其辭,既指調查期間沒有人表示見過粗魯行為,閉路電視片段亦看不到管理層在附近,但同時又稱管理層知道卻無加以制止,並且會再調查他們是否知情。那麼所謂「知道」是否指會內已廣泛流傳員工涉虐,但不去認真尋找個案?

保護兒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夏穆(左)鞠躬致歉。(盧翊銘攝)

會方過失必須徹查,各類改革措施也得盡快落實執行,以免同類苛待幼兒事件再次發生。黃嘉純指要調派其他部門人手照顧「童樂居」兒童、增聘人手,並會逐步替換童樂會全部員工,增強對員工和兒童的專業支援。監督管理方面,會方亦要改革通報機制、設立突擊檢查制度、平衡員工工作量等。

社署監管失職

不過,儘管檢討報告對象是負責營運「童樂居」的保護兒童會,但會方始終是受社會福利署監督和撥款,因此社署本身其實亦得負上監督不善的責任。其中最明顯的問題就是人手編制,檢討委員會發現相關員工工作量沉重,導致人手經常流失,七成幼兒工作員任職不足三年,龐大工作量自然削弱了督導前線的效果。畢竟留宿工作要24小時輪班,業界已知難以招聘,具有同等資歷的人也寧願當幼稚園老師。

此外,社署堅持使用整筆撥款制度也是影響機構服務質素的原因。雖然制度原意是給機構調配資源的自由,藉此提高成本效益,但人本服務明明不宜太執着成本效益。況且現時院舍人手對於一些專業職位未設人手規定,因此在整筆撥款資助模式下,一些機構會對基本要求外的人手編制不予理會,從而導致院舍之間出現了專業人手的差異,例如有些院舍常設駐院心理學家,有些如「童樂居」則是每月到訪兩次。為了避免這類問題,社署應考慮檢視擴大院舍員工的規範編制範圍,而且要注意人手流動的影響。

再者,即使保護兒童會有按「服務表現監察制度」向社署定期提交報告,但署方過去也沒有察覺虐兒問題。署方除了依賴檢視文件、突擊巡查和翻查閉路電視外,更要嘗試直接接觸員工和服務使用者,從他們的經歷和感受比對查證管理層匯報內容的真確性。

當個別機構出現異常時,署方本應該主動介入和了解背後因素,並與業界合力改善,而不是現在的後知後覺。施虐者要被撤職和拘捕,管理層同樣要究責,但若背後制度不作改動,難保新來者未來會重施故技。因此,最重要的仍是匡正院所、社福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機制,盡早阻止有人萌生施虐念頭,並且從速揭發和制止違規的行為。進一步說,這種監管改革亦不應該止於兒童院舍,而是要遍及安老、殘疾等其他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