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心聲|面對孩子反覆自傷 父母須先穩住自己

撰文:香港心理衞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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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心理衞生會專欄|黎梓謙

近期學童輕生及企圖自殺事件頻生,情況嚴峻,令社會各界及無數家長深感憂慮。當孩子在痛苦中掙扎,甚至出現自我傷害行為時,家庭往往承受巨大壓力,深怕悲劇發生。

一個15歲少女的崩潰與絕望

15歲的阿晴(化名)自12歲起,情緒經常因學校人際關係與學業壓力而劇烈起伏。過去幾年,她多次自傷(𠝹手),更曾兩度因企圖自殺入住精神科病房。近日,她與原本形影不離的閨密激烈爭執,甚至絕交,對她猶如世界末日,情緒再次崩潰。她頻繁以𠝹手發洩內心痛苦,甚至與父母激烈爭吵時,衝動喊出「不如死咗去算」。

面對阿晴反覆的自傷與自殺風險,家中氣氛降至冰點。父親感到無比憤怒,屢屢責罵她「身在福中不知福」、「唔感恩」,認為她抗壓能力太低,𠝹手只是「引人注意」的手段。另一邊廂,本身患有抑鬱症的母親則陷入極度焦慮,每晚失眠,寸步不離地看顧阿晴的一舉一動與情緒起伏。母親不時向阿晴哭訴自己的擔憂,抱怨因女兒的行為受了很多苦,更苦苦哀求:「你幾時先肯生性?」

情緒失調非單純「發脾氣」

像阿晴這樣自12至14歲前後已長期受情緒失調困擾的孩子,其痛苦無比真實。自傷行為的成因並非單一,而是涉及個人與人際兩方面。個人因素包括情緒失調、衝動、孤獨感、負面自我形象、完美主義。人際因素則包括童年逆境經驗(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被否定的成長環境、與家人朋友疏離、缺乏社會支持,以及朋輩影響 (Apicella et al., 2025)。自傷的功能亦因人而異。有青少年以自傷減輕難以承受的內在情緒,有青少年藉此逃避人際要求,也有青少年用以表達痛苦或求助。同一個行為,背後可以是完全不同的需要。正如發燒可以是不同疾病的病徵,自傷本身亦只是一個警號,不能直接等同於任何單一診斷。研究顯示,自傷常見於情緒障礙、焦慮症、創傷、物質使用障礙、飲食失調及邊緣性人格障礙(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但也可出現在沒有明確診斷的青少年身上。

醫學界過去對青少年階段的「邊緣性人格障礙」(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BPD)診斷較為保守。然而,即使自傷並非BPD所獨有,對於像阿晴這樣自青春期早期已呈現邊緣性人格特徵、長期受嚴重情緒失調困擾的孩子,BPD的治療指引仍有參考價值。臨床證據明確指出,目前並沒有任何藥物能持續改善BPD的核心症狀,藥物主要用於治療共病,例如嚴重抑鬱,心理治療(如辯證行為治療及心智化為本治療)才是第一線的有效方案。因此,家長不應單純期望有一顆「特效藥」能立刻解決孩子的情緒問題,而是需要在日常互動中擔任穩定家庭氛圍的角色。

換言之,家長不需要先確定孩子「是哪個病」,才決定如何相處。以下提到的家庭原則,對不同診斷的青少年同樣適用。

父母如何面對孩子反覆自傷行為

孩子反覆自傷,父母最難的往往不是「怎樣制止」,而是「自己如何撐下去」。Gunderson 的《家庭指導方針》有一個重要前提:患者往往難以承受關係中的壓力,包括被拒絕、被批評與意見分歧 (Gunderson & Berkowitz, 2006)。因此,父母的自處不是被動忍受,而是主動維持一個冷靜、平靜的家。

一、先穩住自己,才穩住家庭。 父母憤怒、焦慮、自責都是正常反應。父親的憤怒,背後可能是恐懼與無助。母親的哭泣,背後可能是長期透支。這些情緒需要被理解,但不宜向孩子傾倒。本身患有抑鬱症的母親,需要自己的治療與支援,不應由女兒承擔母親的情緒。父母先找到自己的出口,才有能力承接孩子。

二、保持冷靜,不忽視也不過度驚慌。 當孩子出現自傷行為或相關表達,家庭成員需要關注,既不要忽視,也不要驚慌。這類青少年往往有非黑即白的思維。當閨密與阿晴爭執,在阿晴眼中,對方可能瞬間由「全然善良」變成「全然邪惡」,這種落差會令她感到絕望。父母需要營造一個冷靜、平靜的家庭環境,幫助她穩定情緒。

三、避免批評與敵意。 父親責罵女兒「唔感恩」,或者認為她抗壓能力太低,屬於一種批評。批評出於關心,卻會增加家庭矛盾,令孩子更孤立。孩子情緒爆發時所說的話,多數是當下痛苦的出口,並非對父母的評價。

四、避免過度情感介入。 母親哭着哀求「你幾時先肯生性」,或者日夜看顧女兒的一舉一動,屬於過度情感介入。這會令孩子感到自己正在摧毀父母,反過來加重她的愧疚與痛苦。父母需要關注孩子,但不需要將全部心力傾注於危機之上。

五、傾聽與接納情緒。 先回應情緒,不爭論對錯。孩子需要自己的負面情緒被聽見。與其批評她軟弱,不如引導她用言語表達恐懼、孤獨、無助、憤怒或需求,這比用自傷行為表達情緒要好得多。

六、降低期望值。 阿晴同時面對學業壓力與社交崩潰。父母若繼續強求她兼顧成績與情緒穩定,只會將她推向死角。在危機期間,暫時放下學業壓力,把焦點單純放在確保安全與情緒調節上,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七、設立界線。 接納孩子的情緒,不等於接受語言攻擊、身體暴力或恐嚇。家庭成員需要對自己的情緒健康負責。若某些事情對你太困難或傷害太大,在接納孩子負面情緒時,也要表達清楚並設置界限。界線宜以清晰、簡單的語言表達,避免附帶恐嚇或最後通牒,除非你真的會執行。

八、維持家庭日常規律,並與教養一致。 父母應盡可能維持家庭日常規律,保持與家人朋友的聯繫,不要放棄那些美好時光。照顧者需要輪流休息,保留屬於自己的時間、工作與社交。這不是自私,而是維持家庭平靜的必要條件。若父母在管教和應對上存在分歧,必須制定雙方都能堅持的策略。父母的不一致,會加劇家庭衝突。

九、適時尋求專業醫療支援。 父母不應孤軍作戰。如果孩子的異常行為或情緒持續很長時間,說出絕望的話,出現嚴重失眠、頻繁自傷,甚至有具體的自殺計劃時,請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可聯絡學校社工、家庭醫生或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門診作詳細評估與治療。在有即時生命危險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前往急症室求助。

青春期的情緒風暴既猛烈又危險。孩子反覆自傷,父母最需要做的,不是立刻解決所有問題,而是令家成為一個低張力、可預期、有人接住情緒的地方。當孩子用傷害身體來呼喊內心的痛楚時,收起防禦與指責,放下對「立刻變好」的執着。這份穩定,本身就是治療的一部分。

黎梓謙醫生是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精神醫學系臨床助理教授、瑪麗醫院榮譽副顧問醫生(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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