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協|夾公仔也會上癮?有獎娛樂裝置須進行科學規管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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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徐小曼

近年,夾公仔機與彈珠機(下稱「有獎娛樂裝置」)在香港市面迅速普及,廣泛出現在商場店舖中。此類設施一般被視為「大眾娛樂」,吸引不少青年及家庭參與。然而,其運作模式結合了隨機回報及即時獎賞,與博彩活動性質相近,值得社會審慎看待。

當局開始正視相關行業發展

2022年,高等法院裁定,一般夾公仔機店舖不屬於《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所界定的「娛樂」範疇,無須申領相關牌照,因而未受《賭博條例》下「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規管。隨着此類設施日趨普及,社會各界對規管必要性的討論亦與日俱增。特區政府於2026年5月提出修例建議,擬對個別遊戲設施實行「按單一設施發牌」機制,標誌着當局開始正視相關發展。

坊間對於是否需要規管,以及如何規管,存在不同意見。本文嘗試從心理及行為角度,探討「有獎娛樂裝置」對青少年潛在行為的影響,並參考英國及新加坡的相關法規,以更全面理解背後的考量。

「差一點贏」的錯覺暗藏博彩風險

「有獎娛樂裝置」對玩家的吸引力,某程度源於其設計與人類獎賞預期機制的互動。在遊玩過程中,玩家會經歷「差一點贏」的情境,例如獎品已成功夾起,卻在接近出口前滑落。神經科學研究顯示,這類接近成功卻最終失敗的結果,可能引發與實際獲勝相似的腦部反應,並增強玩家繼續參與遊戲的動機。

此外,操控裝置(如搖桿及按鈕)的過程,亦易使玩家產生「控制錯覺」,傾向高估個人技巧對結果的影響。在此情況下,玩家或未能充份掌握遊戲的隨機性質及實際回報機率,從而影響其對結果的客觀判斷。

在規管層面,英國《2005年博彩法令》提供一個參考。當地將「有獎娛樂裝置」歸類「丁類」(Category D),雖不設年齡限制,但設有投注額及獎品價值上限(投注額為1英鎊、最高非金錢獎品價值為50英鎊),並須展示「最低平均回報」。這類安排的重點,不在於限制參與,而是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減低過度的博彩誘因。

沉沒成本心理增加投機風險

另一值得關注的,是玩家在持續投入後的行為變化。行為經濟學中的「沉沒成本效應」指出,當玩家已投入一定金額及時間後,即使預期未來成本持續增加,仍會傾向繼續參與,以避免「前功盡廢」。「有獎娛樂裝置」多採透明設計,讓玩家能直接看到獎品的獲取過程,往往加強此心理效應。

若裝置內的獎品價值較高(如高階電子產品),相關誘因或會進一步放大,使原本以娛樂為主的活動,逐漸帶有投機甚至博彩的色彩。

新加坡在《2022年賭博管制法》中,便針對此風險作出預防,包括禁止遊樂中心營運商提供現金或等價物、信用額度或商戶代金券作為獎品,並嚴禁向顧客回購獎品(註四),以減低博彩風險。相關規定同時設有較高罰則,以提升阻嚇力。

應從公共衞生角度推動社會教育

除即時的行為反應,早期接觸「有獎娛樂裝置」的長遠影響亦值得關注。有海外研究顯示,童年時期較頻繁接觸推幣機或夾公仔機的人士,其成年後參與博彩活動及出現相關問題的機率較高,兩者之間呈現一定正相關。雖然該研究主要反映統計關聯,而非直接因果關係,但仍提醒我們不應忽視早期接觸經驗對日後風險及行為模式的潛在影響。

在香港,此類店舖已遍布商場等日常生活空間,亦常見家長攜同子女參與其中。家長或視之為無害的娛樂或親子活動,未必意識到當中潛移默化的成癮風險。因此,除完善規管安排外,亦宜從公共衛生角度,支持本地大學或研究機構進一步研究相關長遠影響,並透過加強家長教育及社區層面提供資訊推廣,提升社會大眾的相關意識。

總結而言,香港「有獎娛樂設施」的規管,涉及牌照制度或立法管制的同時,背後亦牽涉行為科學及公共衛生的考量。在未來的政策討論中,若能兼顧制度設計、資訊透明與公眾教育等多個層面,或有助在娛樂產業新形態的發展,與保障青年身心健康之間,尋求更為平衡、可持續的方向。

作者徐小曼是香港青年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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