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大學生|保護青少年免受社媒傷害 香港立法不能再拖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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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林逸俊

當我們看到一名13歲少女為了在小紅書打賞,屢次從母親手袋偷取鑰匙開夾萬,盜走38萬港元的消息時,是否仍能覺得「這只是個別事件」?在智能手機已成為年輕人形影不離的「器官」的今天,社交媒體本應是連結世界的橋樑,卻已變成吞噬他們時間、心靈甚至未來的黑洞。沉迷、網絡欺凌、有害資訊、學業荒廢……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正承受着遠超想像的代價。

澳洲已下重手防治

許多國家早已正視問題,透過立法在尊重自由與保護未成年人之間取得平衡。澳洲、英國、中國內地等地的做法,值得香港認真借鏡。然而,香港至今仍停留在「更新健康指引」和「成立諮詢小組」的階段,缺乏實質規管,實在令人感到焦急。

以澳洲為例,該國成為全球首個全面禁止16歲以下人士使用主要社交媒體平台的國家,涵蓋共10個平台。16歲以下仍可瀏覽無需帳戶的公開內容。兒童及家長不會受罰,違規平台最高可被罰款4,950萬澳元。平台必須採用政府ID、面部或聲音識別,或「年齡推斷」等嚴格年齡驗證措施,不得依賴用戶自我申報或家長擔保。

實施初期確有青少年設立假帳戶、與父母共用帳戶或使用VPN繞過,但Meta、Snap等平台已改用歷史位置數據、裝置追蹤及GPS訊號加強偵測。相關規定已於2025年12月生效,平台正逐步執行移除或阻止未成年帳戶。

香港仍無相關法例

英國政府正參考澳洲模式,草擬涵蓋Instagram、YouTube、Facebook及X等平台的法例,計劃2027年實施。16歲以下將限制高風險功能,包括直播及陌生人聯絡;違規平台最高罰款2,500萬英鎊,同樣要求嚴格年齡驗證技術。

中國內地早於2023年通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範網絡信息內容及防治網絡沉迷。14歲以下實名用戶按年齡段精細劃分進入青少年模式,晚上10時至翌晨6時禁止使用;網遊供應商僅限周五至周日及法定假日晚上8至9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

反觀香港,目前並無全面禁止或強制年齡驗證的法例。2025年施政報告雖宣布衞生署將更新兒童及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及社交媒體的健康指引,旨在減少精神健康等負面影響;同年10月亦成立「使用電子屏幕及社交媒體對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成員包括衞生署、教育局、社署、學者及非政府機構代表。即使今年7月立法會大會上,邱達根議員提出有關監管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的質詢,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亦回應指現階段無意立法。這些措施雖有正面作用,卻屬非強制性,缺乏嚴格執法力度,與國際社會的積極作為相比,實屬嚴重落後。

硬規管與軟措施同步

近年多宗事件更凸顯問題的迫切性。2026年6月,一名13歲少女為在上小紅書打賞,竟多次從母親手袋偷取鑰匙開夾萬,盜取38萬元現金;多年前已有中學生遭受網絡欺凌、被誣衊「公主病」求助無門的個案;2022年更有天水圍18歲少女因跨境網暴而自殺的悲劇。在香港競爭激烈的高壓教育環境下,過度使用社交媒體更會導致睡眠不足、焦慮、注意力不集中及學業退步。中大2025年全港抑鬱指數調查顯示,Z世代(18至24歲)中重度抑鬱比率高達43.5%,焦慮比率32.7%,而電子屏幕使用時間與情緒困擾呈現明顯正相關。

政府有責任盡快行動,研究立法保護未成年人。建議從成立跨界別專責工作小組開始,廣邀教育界、資訊科技界、醫療衛生界、兒童權益團體、家長代表及平台業界參與,共同制定適合香港的法例細則。

立法細節需深入討論。年齡界限可定為16歲(澳洲模式),或採分級管理,並與香港最近建議的性罪行同意年齡保持一致;規管平台範圍除Facebook、Instagram、Threads等國際主流平台外,亦應考慮本地常用平台如連登(LIHKG)及Telegram群組。執法重點應放在平台身上,透過高額罰款促使其主動偵測及移除未成年帳戶,而非懲罰兒童或家長。由於大部分平台由內地或海外營運,跨境合作亦不可或缺。

或有人擔心立法會限制言論自由,但多個國家已有共識:未成年人欠缺足夠成熟度及承受力,因此需要特別保護。正如香港及世界各地早已立法規管飲酒和吸煙的年齡,社交媒體對心理和社交的負面影響,絕不亞於煙酒。澳洲立法討論已超過一年,香港市民對此已有一定認識,透過適切的公眾教育,可有效減少推行阻力。

除了立法「硬規管」,政府亦應同步加強「軟措施」。學校應強化數字素養及心理韌性教育,幫助學生安全、負責任地使用網絡;立法與教育相輔相成,方能全面保護年輕一代。保護年輕人免受社交媒體傷害,已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而是刻不容緩的責任。政府不能再滿足於非強制性的健康指引和諮詢小組。反而應該盡快成立跨界別工作小組推動立法,才是真正負責任的做法。

作者林逸俊是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醫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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