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入伙】石硤尾邨吉舖多 社福機構批房署遲遲未發「入伙紙」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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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邨第三期及第七期重建落成,居民已經相繼入伙,不過該處地下,仍是空舖連連。當中有部分商戶,批評是房署的安排不當,致令他們遲遲無法落戶。據知,有社福機構投標了其中兩個舖位,本來於數月前就可以入伙,不過房署至今仍未批出「入伙紙」,相關的消防文件及喉管設備亦不齊全,如他們要申請食肆牌等牌照,將會困難重重。他們要求房署盡快完善相關安排,讓他們盡快入伙。

石硤尾邨第三期及第七期地下,現時是空舖連連。(呂諾君攝)

「之前母親節我哋已經想喺度做活動,但房署遲遲未搞掂,𠵱家狀況睇,端午節都係冇得做,係咪要等到中秋節先得呀?」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協會)顧問梁嘉頌指,房署在去年11月通知他們,可為石硤尾邨美葵樓及美菖樓地下的舖位投標。當中,他們有兩個分別為社企餐廳和機構辦事處的舖位中標,本來預計最早在三月可以交吉入伙,連同裝修工程,五月初應可開始運作,但至今仍遲遲未領取到房署的「入伙紙」,舖位就連裝修也是施工無期,更遑論申請食肆牌照。

他們曾經聘請牌照顧問到店舖視察,當中顧問公司職員指,兩個舖位的喉管和消防設備並未合符資格。據梁嘉頌的引述,對方指辦事處舖位內,消防灑水系統的「花灑頭」,距離少於消防規定下的2米;而對於餐廳的舖位,通風和鮮風喉不可設在簷篷底下,鮮風喉亦未有覆蓋整個舖位。除此以外,作為舖位業主的房署應提供一份「FS251」消防證書,以及抽風機的通風數據圖,「我哋問過房署好多次,但佢哋都仲係提供唔到呢啲文件,一日冇呢啲文件,我哋都係唔會攞到牌。」協會多名職員均曾就事件多次向房署詢問,但對方的答覆模稜兩可。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顧問梁嘉頌指,他們至今仍遲遲未領取到房署的「入伙紙」。(呂諾君攝)

記者曾到石硤尾邨視察,只見該處一整列約十個舖位之中,只有一間「日本城」正在開業,其餘全都拉上鐵閘,從玻璃門可見內裏未有任何裝修。協會表示,不只他們的兩個舖位遇到「入伙」的相同問題,「以我哋所知,隔離亦有唔同舖位申請唔同牌照,同樣都係喺中間卡住咗!」梁續指,本來見區內長者甚多,選址此處,希望社企餐廳和辦事處位置鄰近,向長者派飯或進行其他活動可以「一條龍」,但久久未能入伙,對他們而言十分困擾和不便。

現時該處只有一間「日本城」正在開業。(呂諾君攝)

對此,房署發言人表示,石硤尾邨美葵樓及美菖樓商舖已取得「佔用許可證」,符合法例要求。商戶須因應其所營運行業,自行向有關部門申領牌照。若個別商戶因其商業營運方式於申請牌照時需要改動舖內設備,須向辦事處申請,於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 發言人指,由於美葵樓及美菖樓的商舖涉及不同行業,個別中標的商戶亦有不同的商業營運方式及需要向不同部門申領牌照,因此各商戶與辦事處商討入伙事宜及辦理簽約手續所需的時間不同,該署已回應有關商戶查詢並已陸續安排各商戶辦理簽約手續。

消防處發言人則指,根據紀錄,石硤尾邨美菖樓及美葵樓之圖則已於2018年4月9日及4月20日已經處方審批,並符合《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與裝置[2012年4月修訂本]》所需安裝的消防設備,包括自動啟動裝置、應急發電機、應急照明系統、出口指示牌、火警警報系統、火警偵測系統、消防栓/喉轆系統、認可的人手操作手提器具、花灑系統及通風/空調控制系統。前者為一幢13層高住用建築物,座落於用作商舖及車場之兩層高平台上,而後者為一幢12層高之住用建築物,座落於用作商舖及活動設施之兩層高平台上。

該處人員分別於2018年8月2日、8月7日及8月8日為新建成的石硤尾邨美葵樓,以及於2018年8月31日、9月13日及9月19日為新建成的美菖樓進行消防裝置及設備驗收,驗收範圍包括美葵樓及美菖樓地下的舖位,並在確定該樓宇內所有消防裝置及設備符合「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內的相關規定後,向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接納信。該處人員於2019年5月30日到美葵樓及美菖樓地下商舖進行巡查,期間發現上址的所有消防裝置及設備均在有效操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