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批租管條例存四大漏洞 擺街站促政府改善「不要躺平」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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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實施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生效只剩一個月,惟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出,條例目前有多個漏洞,包括欠缺起始租金、不規管舊租約、執法機制欠清晰、沒𨤳清維修責任等等,亦發現很多劏房戶對條例一知半解,更甚者近月以來有租戶面對業主加租、被收回單位、業主拒絕維修等情況。
平台批評,政府一直未有接納訴求,至今仍未修補條例漏洞,亦沒有進行公眾教育,因此決定於全港多區舉行不少於20次街站向市民收集意見,並於今日(4日)在深水埗區舉行啟動禮。

距離實施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生效只剩一個月,惟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出,條例目前有多個漏洞,(呂諾君攝)

劏房戶臨近租管生效前遭業主加租迫遷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日在深水埗港鐵站A2出口外舉行《劏房租務管制聯合街站暨啟動禮》,期間有多名街坊分享對租管條例的看法及現時苦況。其中居於觀塘區劏房的張女士指,她與兩個女兒本來以5000多元租住一個約80呎的劏房單位,惟數月前業主大幅加租逼遷,令她在10月時要以6000多元搬至新劏房。剛簽約數月,張女士知道租管條例不規管舊租約,擔心一年後又會再被逼遷,「我哋三母女住,諗到要搬遷就好驚又好煩。」

居於葵涌區劏房的郭女士則指出,現時條例只對租金調整進行規管,未有對起始租金設定上限,「冇起始租金,佢訂租約時點加都得啦。」她認為,現時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已達5.9年,市民對劏房的需求很大,業主「唔怕租唔出」,坦言對政府不堵塞漏洞很失望。

條例規定業主拒維修可搬走 租客:邊度有錢搬

目前條例內容沒有要求業主替租客進行屋內維修,僅指如業主沒有履行相關義務,租客可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書面通知搬離劏房。獨居於荃灣劏房的羅先生表示,家中熱水爐壞、廁所淤塞等業主都不肯找師傅維修,向業主詢問時只獲回應「唔鍾意就搬」;但他指,租客在面對這個情況時往往只會逼於無奈自己出錢維修,而非如條例所說般用唯一的權力搬離單位,「邊度有錢搬,有咩辦法?」

對於政府表示會於差餉物業估價署成立一個約有50人的小隊執行條例,如解答街坊疑問、處理租務糾紛等等,居於大角咀劏房的麥先生認為,人數或不足以應付日後必會出現的龐大查詢量和投訴,又指現時仔沒有更多執行細節,質疑差估署的權力可有多大。他提到今年5月水務署通過針對濫收水費的修例,惟起訴只有「一單半單」,認為作用不大,也坦言會擔心業主秋後算帳,「除非我唔想住,想住嘅都唔敢出聲。」他希望政府加大執法力度,否則租管只如「無牙老虎」,讓業主無視。

有調查顯示,全港約有20.97萬人居於劏房,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僅得56.5平方呎,比起公屋標準的75平方呎更低。(資料圖片)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陳偉雄指出,現時租管條例生效已進入倒數階段,他們早前亦聯同多個團體邀請發展局、運房局和差估署會面希望表達意見,惟只獲當局以「公務繁忙」為由拒絕,陳批評,「上至林鄭、下至立法會議員」都曾一呼百應前往探望劏房居民,平台從街坊口中都知道租管條例漏洞多多,曾提出討論改善時卻被拒絕,做法前後不一。陳促請政府「不要躺平」,盡快就條例作出檢討,「唔好立法後就覺得可以闊佬懶理」,同時要求政府在條例生效前多宣傳功夫,強調今次擺街站是因「政府唔做就民間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