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邨外判清潔公司約滿 工友遭假調職真解僱 工會促房署監察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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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象山邨的清潔服務由外判公司處理,然而清潔合約期於本月屆滿,公司卻要求清潔工簽署調職同意書,如不接受調職安排,就要向公司申請自動離職,變相解僱員工。有關做法引起清潔工不滿,今日(23日)聯同工會代表到象山邨管理處外請願,促請房署及外判公司處理問題。

荃灣象山邨外判清潔公司於本月約滿,公司卻要求清潔工簽署調職同意書,如不接受調職安排,就要向公司申請自動離職,變相解僱員工。清潔工今日(23日)聯同工會代表到象山邨管理處外請願,促請房署及外判公司處理問題。(曾鳳婷攝)

如不接受調職安排需申請自動離職

今日早上11時,受影響的20多名清潔工人與清潔工人職工會一同到象山邨管理處請願,盼能取回自己努力多年的「血汗錢」。工會代表胡美蓮指,在場的清潔工已在外判公司工作至少6年,但在今年12月約滿前,卻收到公司的調職同意書。據悉,文件僅列出選擇調職到梨木樹邨或福來邨,以及如不接受以上選擇,便需要在明天(24日)前向公司申請自動離職,並於明天開始計算7日離職通知期,意味着離職後工友不會獲得任何賠償。胡美蓮形容相關做法猶如「假調職、真解僱、逃避賠償」。

清潔工人職工會代表胡美蓮提到,由於上述兩個調職地點的清潔工人名額有限,擔心工友即使選擇調職,也有可能未能得到安置,或變相失去工作。(曾鳳婷攝)

胡美蓮提到,由於上述兩個調職地點的清潔工人名額有限,擔心工友即使選擇調職,也有可能未能得到安置,或變相失去工作。在現行法例下,外判公司完約後,若需要遣散員工,便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約滿酬金及遣散費,惟在相關文件中卻隻字未提,僅在工友面前作口頭承諾,指會給予相關費用。

英華代表強調非遣散 承諾重新擬定相關文件

象山邨助理物業經理鄧小姐指房署授權他們代為接信,亦會把在場意見向房署反映,以作跟進。其後,涉事外判公司英華清潔服務公司亦有代表到場,解釋公司仍會繼續運作,他們負責的其他屋邨亦有足夠名額容納象山邨清潔工。公司代表一度表示,希望能與清潔工私下傾談,解決問題,惟遭到工會及工友拒絕,情況一度僵持。

公司代表續解釋指,過往在處理其他約滿情況時均有支付約滿酬金,工作滿5年或以上及65歲或以上的員工亦能取得長期服務金。代表強調公司並非遣散,亦一直按照勞工法例處理合約相關事宜,說法引起現場工友鼓譟,最終,代表承認行政上或出現錯誤,承諾會重新擬定一份文件,清楚列明長期服務金及約滿酬金的安排,亦會和工友進行會談,以解決問題。其後外判公司老闆楊先生則向工友表示:「我話咗你唔明問我哋,問勞工處,我哋要做嘢㗎!」又質問工友:「你哋係咪返工時間做呢個(請願)?」

胡美蓮認為外判公司深知現存法律有漏洞,即使工友嘗試跟進,但亦有難度,如需要花上大量時間追討賠償。儘管公司現時承諾會支付長期服務金及約滿酬金,惟工友已在公司工作至少5年,並橫跨2019年,即意味若要遣散員工,便要由改革外判制前(2019年)的遣散費開始計算,但公司代表卻堅持不支付相關費用。她建議由工會、工友、外判公司及房署進行四方會談,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