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領展時代】大業主拆售粉嶺欣盛苑車位予街客 居民憂無位泊車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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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區車位供不應求,租金貴、泊車難。位於新界粉嶺的欣盛苑停車場,雖是居屋場地,但自2016年以來,月租車位的租金加幅達到四成,成交價亦達190多萬,不過即使肯「捱貴租」,也未必一定有位泊。
據居民指,自領展2016年賣場後,今年二月大業主再拆售車位,將大量車位出售,不少非住戶的「街客」也有購入。記者抽查發現,十部當中有兩部車的登記地址不在欣盛苑。根據地契,屋苑停車場需提供不少於223個予居民使用,居民擔心,拆售後這個數目卻是難以確保。
今年四月底,大業主貼出通告,以「確保車位有效交付」為由,要求一眾車主清場將車輛駛走,逾百名月租車主受到影響。他們擔心,日後大業主會將他們趕絕,遂自組關注組,希望捍衛他們的使用權益。

位於新界粉嶺的欣盛苑停車場,因業主將車位拆售引起居民關注。(呂諾君攝)

2016年,領展以1.81億元賣出粉嶺欣盛苑商舖與停車場予董輝記木業,其後停車場車位曾多次加租。現時低層車位月租達3400元,已比上甚至超越附近的私人屋苑停車場。翻查網上資料,同區如花都廣場,低層車位月租約3200至3300元,街坊認為,業主加租「抬高價錢」,可營造需求很大的景象,讓車位賣得更貴。事實上,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粉嶺居屋欣盛苑一樓有車位於早前作價193萬沽出,創新界區居屋車位成交價新高。

街客進駐  地契規定最少223個車位予居民 

大業主拆售車位後,在四月時指因大部分車位已經售出,貼出通告要求一眾車主「清場」將車輛駛走,限期後每過一日,需罰款500元。惟根據地政署,粉嶺欣盛苑停車場位於粉嶺上水市地段第39號,有關地契規定,屋苑須提供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供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於是,一班車主在「死線」臨近之前,將車輛泊到停車場外並打死火燈抗議,警方亦到場了解,其後大業主才安排替他們續租。幾經協調,現時這班車主暫獲原價續租,但卻是「租得一個月唔知下個月」。他們批評,車場大幅加租並讓大量「街客」進駐,做法懷疑涉及違反地契,街客如不知情,易成苦主。

早在大業主拆售車位前,近百名車主已組成了「欣盛苑停車場關注組」,本來希望力阻拆售,惟因地契上沒有限制停車場車位分拆、轉售或出租的條文,最後大業主仍可以出售車位。但居民在四月時,向欣盛苑屋苑管理處爭取實施行車出入證(又稱「入閘證」)的制度,車位用家需提供住址證明及車輛登記文件,管理處才會發出作為識別文件的「入閘證」。由於一直未能和大業主方面聯絡、無法索取車位的相關數字,關注組成員又自行在停車場統計沒有入閘證的車輛數目。記者巡視該處停車場時,只見場內有約一半車輛,沒有在車頭展示入閘證,而記者抽查其中十部車輛,當中有兩部車的物業登記地址並非在欣盛苑。

居民成功爭取了「入閘證」制度。(呂諾君攝)

難確保有足夠數目   立法會議員促做好把關

香港01記者曾就事件分別向董輝記木業和地政署查詢。董輝記木業發言人指,欣盛苑停車場共有252個車位,共售出了153個車位,但沒有統計當中有多少個屬於欣盛苑業主,只表示現時作收租用途的車位不少於99個,而租戶均已提供有效的欣盛苑住址證明。地政總署發言人則指,屋苑提供相關車位予該地段樓宇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不會違反地契條款,根據北區地政處的紀錄,未有發現欣盛苑停車場車位有違反地契條款情況。

大律師何旳匡認為,根據地政總署的回覆,現時停車場車位仍然有灰色地帶,雖然分拆車位出售時不知大業主對新買家有沒有任何條件(如規定需要租給屋苑住客),但最大問題是,各方很難分辨車位到底是否予住客使用,而如何確保提供了足夠數量的車位給居民使用亦是一大難題。

一班居於欣盛苑的車主,平日會自行在停車場統計沒有入閘證的車輛數目。(呂諾君攝)

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過往他與一班車主一同反對拆售,但因地契條款含糊,  「不夠力」阻止大業主,而業主沒有說明到底是全數售賣還是部分售賣。他表示,地契條款雖然沒有限制停車場車位分拆、轉售或出租或停車場營運模式,但列明要提供相應數目給住戶和訪客使用,使用權是有限制的。以他所知,現時車位已出售逾半,當中有部分買家購入時簽署了保證書,委託大業主將車位放租回欣盛苑業主,而自從採用了「入閘證」制度,部分「街客」亦因此離開這停車場,欣盛苑車主由過去需要輪候車位,到現時已回復有少量車位空出,情況有所改善。

劉表示,看過不少物業的地契,認為過去車位不似現時緊張,因此大多寫得簡單、寬鬆,但現時情況不同,單靠地契條款的保障已不足夠,而居屋的屋苑和停車場分開兩張地契,「鬆動位」更多,他認為,政府需要正視問題,「就算阻唔到大業主買賣車位,但對於車位使用權絕對需要做好把關,確保本身住緊喺度嘅居民有得用。」

地產廣告或吸不知情買家?    居民繼續監察

據關注組居民指,他們不時在屋苑一帶見有售賣車位的地產廣告,標榜「震撼價」、「巨大升值潛力」等,惟他們指,停車場內其實甩漏甚多,沒有升降機之餘,亦常出現去水不良的問題,擔心購買者會因不知道停車場情況和車位使用權限制等,購入後會蒙受損失;他們又指,曾有謠言說地產經紀會向客人隱瞞使用權限制、或者表示可「幫手搞屋苑住址證明」,但日前記者以顧客身份詢問,對方主動表示「欣盛苑車位現時只會租予住客」,亦表示無法代辦住址證明。

大律師陸偉雄指,自政府出售場地予領展,相關的問題遍地開花,在各區都有出現,他認為,一些私人公司購入場地後,在商言商有權利再拆售甚至炒賣,即使是大幅加租亦「冇佢哋符」,而坊間一直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回購場地,解決多年來的「領展遺禍」。他又呼籲車主在購買車位時,要主動問清楚相關條件和限制。 

現時一班居民仍不定期與地政處職員、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代表會面,希望停車場能依足規定,有效確保居民有足夠車位使用。他們指,停車場懷疑違契的情況十分普遍,但少有車主願意站出來自行監察,「本來我哋都好友善,但面對大業主不聞不問,政府又冇有效處理,我哋唯有變惡。」他們表示,會繼續留意欣盛苑停車場的情況,亦希望其他地區的車主密切關注自己的使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