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學聯名義發新聞稿宣稱「即日解散」 學聯代表斥屬「假冒」

成立67年的學聯今日發生「解散」羅生門,臨近傍晚有人以學聯名義發出新聞稿,指源於日前嶺南大學學生會成員盜竊案,兩名被捕人吳泰霖及賴卓賢涉嫌未經學聯批准,調動學聯銀行戶口所有款項,由於無法保證銀行戶口款項獲有效監管,學聯召開緊急會員大會決定「即日解散」。
不過,本身是嶺南大學學生會學聯代表團當然首席代表的賴卓賢隨後發出「嚴正澄清」,有不知名人士假冒「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冒充學聯名義發出新聞稿指即日起解散,相關澄清指學聯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此等、即解散決議,亦對發佈該等信息人士身份毫不知情。
學聯「解散」新聞稿稱嶺大學生會盜竊案被捕人調動款項
最初以學聯名義發出新聞稿提到,學聯召開緊急會員大會,提到上周三(4日)嶺南大學學生會四名成員被警方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其中兩人吳泰霖及賴卓賢曾於2023年9月11日未經「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批准,以學聯代表身份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更改成為學聯負責人,並同時更改學聯名下所有銀行戶口之簽名式樣資料,可以調動學聯於銀行戶口的所有款項。
新聞稿指,由於兩人被捕,銀行方面一直未有取消兩人學聯戶口之簽名,學聯無法保證該批款項會得到有效監管,因此決定即日起(11日)解散「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並決定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撤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之社團註冊,並決定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名下存放於所有銀行之所有款項,無條件捐贈予香港公益金。
學聯會址目前由建制派持有 標誌加「愛國愛港」字眼
學聯「解散」的新聞稿,由學聯英文名的gmail電郵地址發出,電郵地址的「學聯」標誌由簡體字「愛國愛港」、「實現中國夢」組成,與以往綠色學聯標誌不同,標誌內的口號,與旺角道威特商業大廈9樓單位學聯會址內新增的招牌一樣。
學聯會址目前由「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董事為建制派馬逢國、侯叔祺、梁柏頌、甘志強、古瑞森、李乃堯。
賴卓賢以學聯代表團當然首席代表發「嚴正澄清」 強調學聯無解散
然而約兩小時後,學聯「解散」新聞稿提及的賴卓賢,以嶺南大學學生會學聯代表團當然首席代表身份發出「嚴正澄清」,指從傳媒得知有不知名人士假冒「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以學聯名義發出新聞稿指稱學聯解散。他在聲明指「本會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此等決議,亦對發佈該等信息的人士身份毫不知情」,強調並無解散一事。
聲明指,學聯是由香港大專院校的學生會組成,沒有接獲任何一間成員學生會作出解散要求:「本會在此嚴正澄清並無解散一事,本會代表會主席等學生代表仍是有效在警務處社團註冊處登記的負責人和社團幹事。」
「嚴正澄清」指解散須常委會通過加⾄少四分之三代表贊成
聲明又指,按學聯現行會章第56條,學聯解散須由常委會通過,再由代表會全體代表⾄少四分之三多數贊成,⽅可生效。
「嚴正澄清」: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解散決議
聲明:「本會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此等決議,亦對發佈該等信息的人士身份毫不知情。」
「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年7月,入稟法院要求前學生幹事交還兩個學聯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其後申請凍結學聯資產獲批。2023年10月,學聯位於威特商業大廈會址會址門鎖被撬,閉路電視遭破壞,門外有「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署名的公告,指公司決定拆除裝置。
是次被警方拘捕、獲准保釋的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2025年3月28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交出物業,並且將兩個物業權利和利益,歸於他及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聯名持有的公司所擁有。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賴卓賢及韓焯彥擔任「軒富有限公司」(Rich High Limited)的股東兼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