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殺兄案|胞姐指被告從沒有照顧母親 經濟欠佳獲其他兄弟接濟

大埔社山路田寮下村3年前發生命案,六旬漢涉以生果刀殺害兄長,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家中的長女作供,指本案死者和被告分別是其二弟和三弟。她指,二弟生前孝順,曾花費數十萬元為祖屋添置傢俬,又和患有腦退化症的母親同住,以照顧對方。三弟則從沒有照顧和供養母親,經濟狀況亦欠佳,其他兄弟曾給予他數十萬元。辯方指,三弟亦愛鍚和照顧母親,如會買零食給母親,胞姐則指說法是一派胡言,反指母親「講起佢就好激氣」。
被告鍾士康(現年68歲),被控於2022年2月6日在香港謀殺鍾仕安。死者為被告的兄長,終年68歲。
胞姐鍾仕娣作供稱,父母於1948年結婚,育有6名子女。她為長女,死者鍾任安和被告鍾士康分別排第二和第三。胞姐續指,他們一家居於大埔田寮下村的祖屋。而在父親去世後,她和各弟妹亦在婚後搬出祖屋。其中死者婚後移居瑞典,至其太太去世後,才退休返港居住。
胞姐指死者曾在英國工作 把工資都滙到香港 作為家用
她又指,母親於10年前被診斷患有腦退化症。由於當時母親已搬離祖屋,和四弟同住,胞姐、死者、五弟和六妹遂負責共同出資聘用外傭,以照顧母親,但不用四弟負責分擔。被問及被告是否有供養母親時,胞姐則指沒有,並補充:「Never(從沒有)」。
由於母親的心願是返回祖屋居住,五弟遂重建祖屋,死者則花費數十萬添置傢俬。胞姐庭上指,死者一直對家庭貢獻最多。他年輕時在英國工作,把工資都滙到香港,作為家用。
形容死者孝順 和患有腦退化症的母親同住
至2019年,祖屋重建完成,死者便和母親、外傭搬入祖屋。胞姐形容,死者很孝順,常照顧母親。控方問,當時被告是否居於同村,胞姐指自己沒有和被告聯絡,又透露對方於2020年1月底,曾想取刀襲襲她,但不果。她又指,被告沒有照顧母親。
於2022年2月2日、農曆年初二當天,胞姐返回祖屋探訪母親,當時未有特別事情發生。至同月6日晚上,她獲其他胞弟告知死者去世。她亦透露,母親於2023年離世。
她在辯方盤問時同意,自己和被告約有20年無聯絡。她返回祖屋探望母親時,曾經見過被告,但兩人沒有對話。辯方指,胞姐於涉案時不喜歡被告,胞姐否認,強調「佢都喺我細佬」,又指被告當時「環境唔好」,死者和五弟曾給了被告數十萬元。 而胞姐亦給予母親500元,再轉交被告。
辯方指被告亦愛鍚和照顧母 胞姐否認
就胞姐指稱被告圖取刀襲擊她,辯方則指該次事件,是被告因不滿照顧母親問題,向胞姐提出。胞姐卻不滿被告的質疑,遂拿起掃把追著被告,被告則揮動開汽水的開瓶器,但沒有取刀。胞姐否認,又指被告從沒有照顧母親,沒有資格提出該些質疑。
辯方續指,被告愛鍚和照顧母親,如會買零食給母親,胞姐則指此說法的一派胡言,反指母親「講起佢(被告)就好激氣」。
案件編號:HCCC43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