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菲擅自談判海洋劃界 一場視國際法如無物的鬧劇?|新聞背後

撰文:劉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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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菲律賓日前宣布就劃定兩國之間、位於台灣東部海域的專屬經濟區(EEZ)和大陸架海洋邊界進行正式談判。對此,中國表示強烈不滿,認為此舉將嚴重侵犯中方的海洋權益。有專家分析指,日本與菲律賓單獨進行雙邊談判違反了國際法,不只剝奪了中方的合法權益,也挑戰到中國在主權問題上的核心利益。

日菲海洋邊界在哪?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和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Ferdinand Marcos Jr.)上月28日同意開始正式談判,以劃定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海洋邊界,但未有提到談判涉及的具體地理範圍。

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沿海國對其200海浬專屬經濟區內的所有自然資源擁有勘探、開發和管理的專屬權利,其中涵蓋了海底中的石油、天然氣和其他礦產。

因此,如果從日本沖繩最西南端的八重山群島到菲律賓巴丹群島最北端的雅米島(Mavulis Island)作計算,兩國的專屬經濟區不只將在台灣東部海域相互重疊,也會與台灣島自身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有所重疊。

圖為中國、日本和菲律賓之間的主張的海洋邊界,其中涉及重疊的位置。(智庫GIS截圖)

日菲談判法律上站不住腳?

中國海洋大學副教授于敏娜表示,中國對台灣島擁有主權的情況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理應擁有作為沿海國的合法海洋權利。如今日本與菲律賓卻將中方排除在外,單獨進行雙邊談判,不只剝奪了中國在該水域擁有的合法權益,實際上更否認了中國的主權主張。

其次,于敏娜指出,國際法院1953年在「1943年貨幣黃金案」中的裁決確立了一項國際法先例,任何國家或法院都無權在未經第三方同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裁決或剝奪其合法權利。日本與菲律賓繞過中國進行雙邊談判,等於公然藐視國際法中第三方同意的基本原則。

日本政府曾表示,如果日方與菲律賓達成協議,該協議只會涉及兩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對任何第三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也不會在國際法下造成任何問題。

然而,于敏娜認為,日本和菲律賓單方面進行海上洋劃界,本質上是試圖將它們劃定的界限及義務強加於中國,甚至有暗示中方主權主張無效之意。因此,北京才會強調在未經中國同意或參與下,日菲兩國進行雙邊談判是完全非法的安排。

2026年5月28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與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Ferdinand Marcos Jr.)舉行峰會前握手。(Reuters)

地緣政治凌駕國際法?

《南華早報》引述中國南海研究院區域國別研究所所長丁鐸指,由於沿海國有權監管專屬經濟區內所有人工設施的建設、運作以及海洋科學研究,因此日本與菲律賓進行的海洋劃界談判,也可能包括海上安全合作。

丁鐸分析指,八重山群島到雅米島之間的區域位於所謂的第一島鏈上,日方與菲律賓意圖在附近區域劃界,或有壓縮中國行動空間,限制其勢力進入西太平洋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