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殺20多隻貓!虐貓大學生考上公務員終被取消資格 輿論怎麼看?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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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自治區桂林市人社局6月中公布一批事業單位招聘考察名單,名單上有一名叫蘇志鵬的考生,以筆試199.5分、面試84.3分的總成績排名第一,擬錄用為平樂縣同安鎮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踏上「編制上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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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的,有眼尖的網民扒出:這個蘇志鵬,好像是去年華中農業大學「投毒虐貓事件」的當事人。

去年10月至11月,蘇志鵬將五片劇毒人用藥物研磨成粉,兌水後多次投餵給校內流浪貓,造成數十隻貓死亡。部分貓屍還被發現口腔灌有腐蝕液、四肢斷裂,慘不忍睹。

華中農業大學的學生蘇志鵬將五片劇毒人用藥物研磨成粉,兌水後多次投餵給校內流浪貓,造成數十隻貓死亡。圖為當時被投毒身亡的貓。(網絡圖片)

更令人憤怒的是,蘇志鵬作案後還在朋友圈「炫耀戰績」,甚至在動物保護群裏假裝好心提醒管理員「貓咪狀態不太對」。

華中農業大學去年12月發佈通報,確認蘇志鵬虐貓屬實,並給予他嚴重警告處分。但學校保留了他的學籍,使他得以順利畢業並拿到學位證。

這起原本已淡出公眾視線的校園虐貓事件,因蘇志鵬入選事業單位考察名單再次引爆輿論。涉事招聘單位廣西桂林市同安鎮證實,名單上的「蘇志鵬」,就是那位曾因虐貓被處分的學生。

廣西桂林市人社局公布的事業單位招聘考察名單顯示,一名叫蘇志鵬的考生以筆試199.5分、面試84.3分的總成績排名第一,擬錄用為平樂縣同安鎮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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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輿論嘩然。不少網民強烈反對,質疑他心理異常、品德失衡,根本不適合進入體制內。「虐貓的人也能進編?」「公務員門檻這麼低了嗎?」

但在一片反對聲中,也有不同的聲音認為應該給予他第二次機會。如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在微博發文說,雖然虐貓行為令人憎惡,但不該讓輿論長期「追殺」犯錯的人,讓他們「無法找工作,沒有出路」。他建議給年輕人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由具體單位評估是否錄用,而不是社會一刀切否定。

不過,中國官媒直接就給這位前資深媒體人潑了一盆冷水。中國新聞網發表評論稱,「給虐貓考生改過自新的機會」,不應成為質疑取消錄用的理由。無論是網民的輿論監督,還是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處理,都是社會對公職人員基本品行的正當期待。

隨著輿情持續升溫,桂林市人社局工作人員星期一(6月30日)回應此事時說,已收到大量舉報,正由招聘單位覈實;若確認蘇志鵬確為虐貓者,將按程序處理,「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用」。

隔天(7月1日),平樂縣人社局正式通報,蘇志鵬不符合招聘條件,已取消其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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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事件頻發

像蘇志鵬這樣的「反社會人格」,似乎並不少見。過去幾年,中國接連曝出多起虐待動物事件,從頻率到手法,都觸目驚心。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今年5月的調查報道引述志工團體「貓咪守護者」(Feline Guardians)收集的數據指出,從去年6月至今年2月,該團體監控的中國相關Telegram群組中,虐貓視頻數量暴增五倍,平均每2.5小時就會新增一段影片。

更令人髮指的是,一些視頻製作者還接受付費定制,按觀眾「點單」指定的貓咪和虐待方式,專門製作「量身定做」的虐貓影片。有的貓被活活燒燙,有的甚至被丟進果汁機攪成漿,而施虐者則在圈內「受到名人般的待遇」。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調查發現,部分Telegram群組中出現了提供定制虐貓服務的廣告。(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專家指出,這類視頻的觀眾往往患有「虐獸戀」(zoosadism)——一種通過觀看動物受虐過程獲得快感的性癖好。而貓之所以成為主要目標,也與其脆弱的身體結構有關。例如,貓的尾巴和爪子不如其他動物結實,拎尾巴、掰爪子這類行為對施虐者來說也相對容易。

尤其令人不安的是,越來越多的虐貓者出現在校園中。南京東南大學土木工程學院本科生徐睿祥,去年就被曝曾多次將血腥的虐貓視頻上傳網絡,還在群組裏「出教程」,手把手教人怎麼虐殺小動物。

事件曝光後,徐睿祥雖然以初試第一名考上南京大學研究生,卻在複試中被刷下來。之後他又出現在蘭州大學的調劑名單中,但最終也未被錄取。

2024年,徐睿祥以初試第一名考上南京大學研究生,卻在復試中被刷下來。(網絡圖片)

當時,胡錫進也發聲,認為儘管徐睿祥的虐貓行為極其惡劣,但他年紀尚輕,也已為此付出代價,輿論不應長期「追著喊打」,否則可能演變為對犯錯者的過度懲罰。在他看來,一個成熟、團結的社會,應該允許糾正與寬容並存。

「小惡不懲,大惡難防」?

不過,也有部分觀點認為,對蘇志鵬和徐睿祥這樣的虐貓者「咬住不放」,不僅是因為他們的行為殘忍、違背常識和良知,更是因為這類人身上隱藏著更深層的社會風險。

持這種觀點者指出,有不少研究表明,虐待動物和針對人的暴力行為之間,存在明確的心理與行為關聯。

例如,早在1997年,美國馬薩諸塞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就與該州東北大學聯合發佈研究,指虐待動物者傷害他人的可能性,是普通人的五倍。

2013年發表的一項研究也發現,43%的美國校園大規模殺傷案施暴者在案發前都有虐待動物的前科,目標多為貓或狗。

這種從虐待動物到傷害人類的路徑,在徐睿祥案中似乎有跡可循。他曾提過殺人的想法,只是他認為這件事後果嚴重,「即便是我想做,我也知道不應該做且不能做」。

徐睿祥還曾宣稱,這個世界大多數人缺乏藝術細胞,這也是為什麼一些變態殺人狂甚至「不願意殺美女」;他揚言「其實美女殺了才好」。

法律威懾力遠遠不夠

即使徐睿祥已表現出明顯的心理異常,仍有人呼籲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而中國一再發生虐貓事件,輿論每次都只能在「懲罰」與「原諒」之間搖擺、爭議,對於施虐者,能做的卻似乎不多,根本原因很簡單:中國至今沒有一部真正有效的動物保護法,無法震懾那些對生命毫無敬畏的人。

目前,中國唯一針對動物保護的專門立法是《野生動物保護法》,只保護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像貓狗這樣的普通動物並未被納入保護範圍。

一隻寵物貓在中國鐵路專用寵物運輸箱內。(新華社)

虐貓行為只能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網絡安全法》來應付,警方對施虐者常見的處罰大多為批評教育、警告、寫保證書、拘留等行政措施,本質上起不到什麼警示作用。

上觀新聞星期三(7月2日)發佈評論文章稱,法律條款的缺失導致每次虐貓事件出現後,都會引發廣泛的輿情關注;雖然當事人也會被懲罰,但虐待動物的行為絲毫沒有減少。

文章認為,中國只有制定《動物保護法》,從法律層面震懾動物虐殺行為,形成廣泛的社會共識,才能從源頭上減少悲劇發生。

在中國法律尚未健全的當下,社會仍只能在一波波輿論風暴中反復拉扯:究竟該嚴懲,還是應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任何社會問題,終究不能總靠情緒來裁決,或許是時候讓法律站出來了。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